超過 200 人的微信群,設有十多種 " 職位 ";每隔三五分鐘,就有一個紅包發出。而搶到的紅包數後三位,則成為與莊傢 " 比大小 " 定輸贏,賠付率 " 最高 15 倍 "。
這樣的賭博群,每場賭局僅需僅三五分鐘,一天可以開賭 200 多場。有 " 賭友 " 兩個月內輸掉 160 萬元。
近日,江蘇常州警方破獲一起涉案賭資近億元的微信 " 紅包賭 " 案件,共抓獲 35 名涉案人員,另有 5 人仍在網上追逃。
辦案警官介紹," 紅包賭 " 組織者分工明確,後臺通過計算設置一定的賠率,確保莊傢保持高勝率。由於 " 來錢太快 ",多名組織者感到恐懼,在被捕當天,幾人相約在吃完 " 散夥飯 " 後 " 洗手上岸 ",將所有群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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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搶紅包 " 比大小 "
同樣的群名,同樣的群成員,群內信息發送異常活躍,存活時間通常不超過 24 小時,在被封禁或解散後,又很快復活。2017 年 7 月起,一些反常的微信群,引起江蘇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的註意。
警方經過臥底調查發現,這些微信群成員間很少交流,群主動輒發出一個紅包,群成員搶到後接力。
參賭人員必須在 21 秒內將紅包搶完,超時或沒搶到就算輸。此外,參賭人員搶到紅包金額的最後三位數,需要與莊傢所搶紅包的最後三位數比大小。群內賭規要求,賠付率為 " 最低 1 倍,最高 15 倍 "。
" 每場賭局開始前,莊傢都會在群裡發通告 ",武進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一中隊警官鈕宗翰介紹,參與者需報出下註金額,後臺人員統計情況,以表格形式發在群裡。直到後臺將結果公佈在群裡後,一場賭局才算結束。
鈕宗翰說,警方初步偵查發現,這些微信群經常被封號,但很快,群主又會啟用新的手機號組建同名群,再將群內的人一一拉回。
一天開賭 200 多場
警方監測發現,類似賭博群日均在線超過 200 人," 搶紅包 "24 小時不間斷,每場賭局僅需三到五分鐘,一個群一天可以開賭 200 多場。
重案組 37 號 ( 微信 ID:zhonganzu37 ) 瞭解到,涉賭微信群內,有專門的財務結算人員。賭局結束後,參賭人員可以找 " 群財務 " 結算,也可以積分兌換形式,繼續參與下一場賭局。
參賭人員一般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轉賬等方式,與 " 群財務 " 交接," 群財務 " 會按 1 比 1 的比例,將參賭人員資金轉換成積分。擁有積分後,參賭人員可再參加任意賭局。
" 每當微信紅包出現,就是新的博弈開始 ",鈕宗翰說,在這樣的規則下,微信紅包成為賭博依據,與莊傢比大小後,就形成相應的輸贏倍率。根據警方監測,每場賭局最高輸贏可達 8 萬元。
辦案民警發現,涉賭微信群在註冊時,所用手機號均非實名登記,參與人員則來自全國各地,總數超過千人。群內資金往來,涉及支付寶、微信及各大銀行。
由於案情重大,武進分局上報後,案件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此後,警方抽調 40 餘名警力,成立專案組,先後趕赴湖北武漢、江蘇鹽城、浙江杭州、上海等地偵查。
一個多月的排摸偵查,警方固定相關犯罪證據鏈,並查清組織者的身份及落腳點。
" 賭托 "12 個賬號輪流參與
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介紹," 紅包賭 " 組織者分工明確,包括專業管理的 " 股東 ",以及 " 後勤管理 "" 群財務 "" 拉手 "" 發包手 "" 賭托 "" 門神 "" 兌獎 "" 機器人 " 等十幾個職位,各有分工,24 小時輪班值守。
一名曹姓涉案人員供述,沖著日薪 420 元的 " 賭托 " 職位,其專程從湖南到常州,用 12 個微信賬號輪流冒充參賭人員,以烘托 " 賭博氛圍 "。而進群的參賭人員,都由團夥招募的 " 拉手 " 拉進來,對於幹擾賭博的人," 門神 " 會及時將其踢出群。
開賭時," 機器人 " 負責根據固定的公式,算出紅包金額和數量,由 " 發包手 " 發送。發送紅包的錢,則是從 " 群財務 " 領來的 " 公款 "。此外,參賭人員進場、離場時的積分結算和輸贏結算,都由 " 群財務 " 負責。
警方調查發現,組織團夥的落腳點位於武進,共 40 人,其中 " 股東 "11 人,工作人員 29 人。除 6 人為江蘇常州籍外,其餘則來自福建、湖南、山西、四川、安徽、黑龍江等多省份。
近日,警方出動 100 餘名警力,對組織者展開抓捕,共 31 名涉案人員被控制。專案組查明,自 2015 年開始,團夥成員組織在微信群賭博,目前累計涉案金額近億元,非法獲利 900 餘萬元。
由於 " 來錢太快 ",一些 " 股東 " 感到害怕,打算退縮。鈕宗翰說,到案幾名 " 股東 " 供述,警方在進行抓捕的當晚," 股東 " 們已準備去吃 " 散夥飯 ",打算 " 見好就收 ",也是為瞭逃避追捕。
確保 " 股東 " 獲利
對於參賭人員來說,所謂的 " 賭博 ",不亞於一場 " 釣魚 "。所有環節都經過精心設計,確保 " 股東 " 能獲利。
鈕宗翰介紹,11 名 " 股東 " 彼此熟悉,此前都接觸過 " 紅包賭 ",於是各自出資數萬元至十幾萬元不等,作為開賭的 " 啟動資金 ",出資比例同時也是 " 股東 " 的分紅比例。
" 股東 " 盈利主要來自三個方面:莊傢在賭局中的盈利,可以作為分紅;每局賭資的 3%,屬於 " 股東 " 的固定盈利;後臺通過計算設置一定的賠率,確保莊傢保持高勝率。盈利大部分給 " 股東 " 分紅,小部分用於團夥日常運作開銷及員工工資。
" 因為 24 小時都在開賭,我像著瞭迷一樣,每天都想賭幾把。" 一名張姓參賭人員供述,接觸到這種賭博後,自己 " 不管是上班還是上廁所,還是上床睡覺,隻要有三五分鐘的空閑,都會進去賭幾把 ",兩年內輸掉近 200 萬元。
此外,另有一名常州本地的 " 賭友 ",在兩個月內輸掉 160 萬元,此後離開常州躲債,傢人至今無法取得聯系。
" 由於參賭人員自認參加違法活動,在輸掉大筆積蓄後,往往不敢報警。" 鈕宗翰說,因此在辦案時,尋找受害者,成為警方的一大難點。
新京報記者 王煜 編輯 李驍晉 校對 王心
本文為重案組 37 號 ( 微信 ID:zhonganzu37 ) 原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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