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也被“碰瓷” ! 男子假裝被狗咬傷索醫藥費

11-22

朱某 " 碰瓷 " 視頻截圖

朱某是一個容易被 " 狗咬傷 " 的人。

他的 " 受傷 " 經歷一般都是這樣:當他不經意從一條狗旁邊經過時,會突然彎腰或順勢蹲下,然後捂住自己的右腿,並一邊挽起褲腳,然後大聲叫喊被狗咬傷瞭。圍觀人群湊過來,會發現朱某右小腿靠近膝蓋位置,確有一個被狗咬傷的傷口,並在不斷向外滲血。接下來,朱某會在同夥范某幫助下,迅速、準確鎖定狗主人,並讓對方賠錢。

10 月 31 日,朱某在南充儀隴再一次 " 被狗咬傷 " 並成功索賠 2600 元醫藥費後,狗主人覺得可疑,調取監控發現,自傢的寵物狗其實為朱某的 " 碰瓷 " 行為背瞭黑鍋。儀隴縣新政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據朱某的同伴交代,過去兩個月裡,朱某先後有五六次被 " 狗咬傷 " 的經歷,每次都是同一傷口。血跡,其實是朱某事先將此前被狗咬傷的舊傷疤摳掉弄出來的。

目前,朱某和同行的范某因其詐騙行為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14 天。

事件:

寵物狗 " 咬人 "? 主人見到傷口賠瞭 2600 元

若不是表演 " 被狗咬傷 " 的過程剛好被監控拍下,朱某的 " 碰瓷 " 行為,可能還不會被戳穿。

這一次表演,朱某定在儀隴縣城,而為他 " 碰瓷 " 行為背黑鍋的狗,是在縣城經營飾品店的田女士的寵物狗。

10 月 31 日早上,和往常一樣,田女士八點左右便開門營業。9 時許,店裡的顧客比較多,期間,兩名說一口普通話的男子進入店內,田女士註意到,兩名男子一胖一瘦,瘦個兒男子提出要為自己買一頂帽子。田女士開始陪著瘦個兒男子挑選帽子,她並未多留意體態偏胖的男子。10 多分鐘,瘦個兒男子終於選定一頂 12 元錢的帽子,並將一張大額鈔票遞給田女士,田女士準備找錢時,瘦個兒男子卻又稱自己有零錢。交易完成後,瘦個兒男子拿著帽子走出店門。

田女士註意到,店門口此時已經圍瞭一群人,嘈雜聲中,能夠辨聽出有人被狗咬瞭,人群裡,先前瘦個兒男子的同伴此時正捂住其右小腿。經過 " 受傷男子 " 指證,咬傷他的是一隻寵物狗。而田女士很快確定,男子口中的肇事狗正是自己所養。方才買帽子的瘦個兒男子站出來,稱兩人急著回成都,讓田女士帶同伴去醫院,自己則去車站買回成都的汽車票。

田女士也慌瞭神,趕緊帶受傷的胖個兒男子到附近醫院去註射狂犬疫苗。在醫院裡,醫生查看瞭受傷男子的傷口,田女士也瞥瞭一眼," 確實有傷口,還在流血 "。男子在將褲腿放下時,還特意讓田女士看瞭褲腿正對 " 傷口 " 的位置,剛好有兩個黃豆粒大小的洞。醫生根據男子的體重,測算出註射狂犬疫苗的費用是 2500 餘元,並表示會立即幫男子清洗傷口並註射狂犬疫苗。

但醫生和田女士都沒有想到,男子竟然會拒絕醫生的提議,並表示自己著急回成都,可以回成都後註射狂犬疫苗,隨後讓田女士可以直接將醫生算好的醫藥費拿給他。因為沒有現金,田女士從微信上轉瞭 2600 元給男子。

而男子也主動提出寫一張協議書交給田女士。成都商報記者從這份協議書上看到:因朱某被狗咬傷,經雙方協商狗主人付朱某醫藥費 2600 元,朱某今日自願回成都自行打狂犬疫苗。以後朱某出現任何事情與狗主人無關。協議的最後還附有朱某的身份證復印件。

監控:

男子並未被狗咬傷 狗主人決定報警

回到飾品店,田女士回想起整個事件,心裡總覺得不對頭。

田女士向成都商報記者回憶,當天早上,瘦個兒男子在店裡買帽子的行為 ,似乎是在故意拖延自己的時間,而男子在買完帽子後,又剛好碰到同伴被自己寵物狗咬傷,更讓人覺得可疑的是," 受傷男子 " 去醫院拒絕打疫苗,而是堅持要錢 ……

" 這條狗都養瞭七八年瞭,兩顆大牙都已經掉瞭,從沒有咬過人。" 想到種種可疑的細節,田女士決定調取店門口的監控視頻查看事情真相。

監控畫面顯示,兩名男子是在當天早上 9 時 15 分進入田女士的飾品店,此前,兩人曾多次在店門口轉悠。進店後,後來 " 被狗咬傷 " 的朱某曾走出店門口,而背著的背包剛好碰掉收銀臺上的物品,原本在收銀臺下方睡覺的寵物狗受到驚嚇逃出店鋪,並對朱某狂叫。

監控視頻還記錄下瞭男子 " 被狗咬的瞬間 ":當時,先前逃出去的寵物狗正躲在飾品店門口的一個攤位下方,朱某從飾品店出來經過攤位要下幾步臺階,但在下臺階過程中,朱某有一個跳的動作,然後順勢彎腰雙手護住右腿,作出疑似被狗咬的動作,並一邊挽起褲腳,一邊蹲到街道的另一側,還使勁擠著自己腿部疑似 " 被狗咬傷 " 的部位。隨後,路過的人越聚越多。

不過,仔細觀察視頻會發現,先前便躲在攤位下方的寵物狗,見到朱某從店鋪出來下臺階時,明顯有後退躲藏的動作,並未與朱某有過接觸。

看完監控視頻,田女士確定,自己遭遇瞭 " 碰瓷 "。11 月 1 日,田女士向轄區新政派出所報警。

真相:

兩個月前曾被狗咬傷 主動摳傷疤找狗主人 " 碰瓷 "

11 月 20 日,新政派出所辦案民警王海力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當天接到田女士的報警後,便通過技術手段鎖定朱某和同伴的位置,當天下午,在閬中警方的協助下,朱某和同伴范某被警方抓獲。范某很快向警方承認,當天朱某其實並未被狗咬傷,整個事件其實是一次碰瓷行為。

據范某交代,朱某是其姐夫,兩個月前,朱某在瀘州確實被一隻狗咬傷,當時註射瞭狂犬疫苗,並找狗主人賠償瞭相關的醫藥費用,之後,朱某便提出可以借 " 假裝被狗咬傷 " 的事情找狗主人賠錢,范某則幫忙協商,叫狗主人帶朱某去醫院治療,最後再以自己是外地人不願在事發地註射疫苗為由,讓狗主人直接賠錢," 如果 ( 狗主人 ) 不願意,我們就報警,如果警方看到傷口,也會相信他 ( 朱某 ) 是被狗咬傷的 "。

據范某交代,事發當天早上,朱某事先用手將右小腿先前被狗咬傷的舊傷疤摳掉,直到傷口流血。然後開始在街頭尋找可以背黑鍋的 " 肇事狗 ",兩人最終選定瞭田女士所養的寵物狗,自己隨後進店選帽子,等他出來時,朱某便裝出被狗咬傷的樣子,自己則在一旁幫腔,讓田女士帶朱某去醫院。事後證明,朱某當天拿到田女士的賠償後,兩人並未去成都,而是去瞭閬中。據范某交代,朱某在拿到田女士的賠償後,分給瞭自己 600 元。

進展:

兩人被行政拘留 14 天 狗主人遇到類似經歷要報警

據警方調查,男子朱某、范某,分別來自河南和湖南,兩人均無正當職業,長期四處遊蕩。目前,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兩人的碰瓷詐騙行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 14 天的處罰。

范某在接受審訊時曾告訴警方,他和朱某此前也做過五六次類似 " 碰瓷 " 行為,朱某陸續分給自己 4000 多元,但對於作案地點,范某表示記不清楚。而作為直接 " 表演者 " 朱某,則直接向警方否認曾經做過類似碰瓷行為。

" 我們目前也沒有掌握他們還做過類似碰瓷行為的證據。" 辦案民警介紹,不過,如果有其他養狗的人士有過類似的經歷,可以向當地的警方報案,如果證據證實確實遭遇瞭朱某和范某的碰瓷行為,警方可以對二人作出進一步的處罰。

袁森林 成都商報記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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