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 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 2018 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明確 2018 年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國傢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 , 並對相關工作進行瞭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 , 嚴格報考條件和資格審核。國傢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 , 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傢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 國傢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脫貧後 2018 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傢專項計劃政策。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 ( 區、市 ) 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 , 實施區域和具體報考條件由各省 ( 區、市 ) 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 對本省 ( 區、市 ) 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 ( 含縣級市 ) 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 實施區域由有關省 ( 區、市 ) 確定。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 , 完善資格審核辦法 , 進一步健全省、市、縣三級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 , 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要求有關高校認真開展考生資格核查 , 逐人核查考生相關材料。
《通知》強調 , 加大宣傳服務和考生幫扶。要求各地和有關高校加大招生宣傳力度 , 深入貧困地區和中學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專項計劃政策宣傳 , 提高宣傳實效。創新考生服務舉措 , 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報考服務。加大對貧困傢庭學生的政策傾斜 , 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傢庭考生 ,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通過加大對傢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經濟資助等措施 , 幫助專項生順利完成學業。
《通知》要求 , 嚴格招生管理和違規查處。要求各地和有關高校完善專項計劃招生辦法 , 優化錄取工作方案 , 提高考生錄取機會。加強工作銜接 , 做好考生志願填報、錄取等工作。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 , 主動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 對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 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考生 , 認定為在國傢教育考試中作弊 , 取消其專項計劃資格和當年高考報名資格。
責任編輯 : 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