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對夫妻因生活瑣事常爭吵,妻子為解恨竟在傢點火自焚,幸而警方及時趕到展開撲救,未造成人員傷亡。目前,涉嫌縱火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火災現場
7 月 25 日 9 時許,光明新區馬田街道某房間房門緊閉,刺鼻的濃煙從門縫冒出,情況十分危急。光明公安分局馬田派出所此時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樓內故意放火,民警立即帶領消防隊員立即趕往現場指揮救援和處置。為防止發生意外,民警一邊通知樓上的住房緊急撤離現場,同時準備破門而入將放火嫌疑人王某梅救出火場。
就在民警帶領隊員再次沖進房間內準備將王某梅帶出時,王某梅情緒激動,揚言要同歸於盡。見形勢危急,民警強行將王某梅控制並帶離火場。在民警的及時處置和消防官兵的奮力撲救下,火勢迅速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後,民警依法將嫌疑人王某梅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據王某梅交代,她經常與丈夫爭吵,並多次揚言自殺。這一次丈夫賭氣離傢出走,她一氣之下便拿起打火機將衣櫃裡的衣服點著,事後王某梅對自己行為後悔不已。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梅已被光明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光明警方在此提醒市民: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是一種嚴重犯罪。市民朋友千萬不能以放火的方式泄憤,水火無情,一旦失控,會產生嚴重的危害後果,危急安全。在面對情感糾紛時,要保持冷靜,用合理的方式解決糾紛,切勿采取違法犯罪的極端方式。
文圖 | 深圳晚報記者 崔曉丹 通訊員 胡澤瑜 溫小龍
編輯 | 武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