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被描述為“格鬥孤兒”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熱議,視頻中兩名小男孩正在進行激烈的搏擊比賽。據視頻介紹,兩名小男孩今年隻有 14 歲,均是孤兒,目前被成都一傢格鬥俱樂部收養。有網友質疑,俱樂部是否在利用孩子們賺錢。
該視頻顯示,這傢名為恩波格鬥俱樂部的組織,先後收養瞭 400 多個孩子,進行格鬥訓練。孩子們大多失去雙親,或者生活失去依靠。收養未成年的孩子進行格鬥訓練,這一格鬥俱樂部是否具備相應的收養資質?“鐵籠中的格鬥”是否合法合規?
出拳兇狠、纏鬥激烈、汗流浹背 …… 網絡熱傳視頻中正在進行格鬥比賽的僅僅是十幾歲的未成年人。
來源:梨視頻
視頻中介紹瞭兩名失去瞭雙親,無依無靠的小男孩小龍和小吾的故事。
“爸爸死瞭 …… 媽媽走瞭。”這樣的話從一個臉上還有稚氣、身上露出點點傷痕的 14 歲男孩口中說出來的時候,很難不令人動容。
兩人今年都是 14 歲,同樣來自四川涼山。過去十幾年間,有 400 多個這樣失去瞭雙親,無依無靠的孩子被成都恩波格鬥俱樂部收養,每天練習綜合格鬥術。
14 歲小吾:我偶像是“嘴炮”打 UFC ( 著名綜合格鬥賽事 ) 的。(格鬥比賽的)籠子裡一進去,就害怕的很。
鐵籠外有許多成年人拿著手機圍觀拍照。
小吾坦言,雖然這裡的生活很累很辛苦,但終歸衣食起居有保障,比回老傢強。
小吾:這邊的好吃多瞭,有牛肉,雞蛋。在老傢的時候隻有洋芋。如果我回到傢裡,那有可能幹苦活吧,然後去打工那些吧。
視頻引發網友熱議
解釋:“鐵籠格鬥”是推介表演
據介紹,孩子們除瞭參加日常訓練還會參與演出表演。視頻拍攝顯示,兩個孩子在燈光閃爍、音樂起伏的鐵籠子裡進行激烈格鬥,還有人受瞭傷。恩波格鬥俱樂部運營總監朱光輝告訴記者,“鐵籠格鬥”的畫面來自 6 月 18 號的成都市萬達廣場一場商業地產項目推介表演,並非商業演出也不是正式比賽。
朱光輝:這是一個商業地產的推介活動,如果是大型比賽你覺得報批能過嗎?這個推介表演,(視頻報道)中都是斷章取義的視角。因為這是一個推介表演,就是教練指導的動作演示,晚上有成年人的相對正式的表演,小朋友就是表演動作,做到位。
朱光輝表示,俱樂部中的成年人會參加正規比賽,的確會有一定收入,但是具體數字保密。而俱樂部的孩子們每年都代表四川省青少年隊伍參加散打比賽,“既然青少年沒有職業比賽,也就談不上出場費。”
視頻經網上傳播後引發熱議,有人贊同俱樂部這一做法,認為學習格鬥也是孩子的一技之長,而且在俱樂部要比在老傢生活條件好很多。但也有人質疑稱,孩子在俱樂部沒有辦法接受義務教育,俱樂部此舉是在利用孩子賺錢。
有些網友在視頻後評論稱,對於失去雙親的孩子們來說,生活是一件很艱苦的事,在生存之外學到一技之長,是一件好事。
但也有網友認為,視頻中,孩子稱自己的作息是“起床、訓練、洗澡、睡覺”,如果不學習文化知識,即使學會瞭格鬥,將來走入社會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
此外,也有網友註意到俱樂部的教練說,孩子們的出場費是統一管理起來的,“在他們需要的時候就給他們”。因而質疑俱樂部是否在利用孩子們賺錢。
朱光輝說,俱樂部收養的這些孩子均有正規收養手續,媒體關註後他們已將有關材料送交警方。
此外“格鬥孤兒”的說法並不準確,俱樂部收養的孩子中孤兒占比很小,大部分為留守兒童。
朱光輝:該說的我們都給公安部門說過瞭,這個事情上升到一個輿情事件,他們也開瞭協調會,我們該澄清的都澄清瞭。
俱樂部創始人 8 歲喪父
曾獲特警比賽冠軍
記者獲悉,俱樂部之所以收養這些“格鬥孤兒”,是俱樂部的創始人恩波的想法。據瞭解,生於四川阿壩州黑水縣的恩波 8 歲喪父,經歷過貧困生活後,18 歲開始練習散打,後成為一名武警戰士。1980 年,在武警阿壩州支隊舉行的軍事大比武中,曾榮獲“單雙杠、擒拿格鬥”雙冠軍。
恩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自己服役期間,曾經下基層做軍事指導。在那裡,他經常會看到一些孩子在山上、在街邊遊蕩。“正是上學的時候,他們不上學幹嗎?”恩波打聽瞭一下,發現這些孩子幾乎都沒有傢人照顧,有些是孤兒,有些是傢裡太窮管不瞭。
“他們如果不好好引導,真的會走上犯法的道路。”恩波在當特警期間,也見過不少案例,幾歲、十幾歲的孩子就偷竊、打架。恩波稱,從那時起他就萌生瞭想法,如何去幫助這些孩子。
2001 年,恩波退伍後通過從事建築工程積攢瞭一些資金,組建瞭一支武術散打隊,開始招收孤兒進行培訓。恩波稱散打隊至今已經走出數百名孩子,有的在經商,有的成為特警,有的已經成為全國散打冠軍。
有網友瞭解恩波的經歷後,對恩波收養的孤兒們產生瞭更高的期待:“我希望,孩子們在這位特警的教導下,能成為真正對社會有益的人。”
是否具備相應的收養資質?
“鐵籠中的格鬥”合法合規嗎?
我國《收養法》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其中就包括喪失父母的孤兒。對於送養人和收養人以及收養程序,法律也都做出瞭嚴格規定:收養人隻能收養一名子女,並且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此外,收養人必須同時符合無子女等四個條件。
那麼,該格鬥俱樂部收養的上百名兒童(包括孤兒),其收養主體究竟是個人還是社會組織?手續是否合法合規?有沒有經過民政部門的登記?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兒童保護問題研究專傢童小軍解釋,《收養法》主要針對公民個人收養做出瞭明確規定,而民間收養機構則必須符合以下幾個規定。
童小軍:在國傢民政部門註冊瞭的,而且業務范圍也是養育孩子並且和民政部門有合約,就是受民政部門委托幫助養育孩子的民間養育機構也可以收養。
但是前提第一一定是註冊的,第二個是受委托的。現實當中你說的這個俱樂部的事兒可能就是亂象,就是沒有遵循法律規定,俱樂部自己說我成為孩子們的收養人瞭。他們的“收養”可能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收養,就是“我養他瞭”,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些孩子必須得有明確監護人。
14 歲是大多數孩子剛剛上初中的年齡,據北青報報道,俱樂部表示他們請來瞭老師為孩子們上課,基本課程會完成,因此所接受教育是完整的。
恩波格鬥俱樂部有沒有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體育專業訓練的法定資質?即便是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又是否經過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對於以上問題,朱光輝這樣解釋:
朱光輝:我們不是招生。我們隻是俱樂部,俱樂部是掛靠在公司旗下的機構。
記者:孩子們不用交學費?
朱光輝:對,吃穿住行我們全包。
記者:那咱們這算是一種簡單的教學關系?
朱光輝:對。
21 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分析認為,義務教育需要在具備資質進行註冊的義務教育機構(學校),進行符合國傢規定的、完整的義務教育,而格鬥俱樂部所請老師進行上課,應當隻能算是培訓性質。
熊丙奇:這個是不行的,因為格鬥俱樂部不具備義務教育的資質。除非它註冊為瞭義務教育學校,讓學生完成義務教育課程之後,利用業餘時間對學生進行體育訓練的拓展,進行格鬥訓練,那是沒問題。
如果隻是請瞭一些老師來進行基礎文化課的教育,這實際上隻是一個培訓性質,不是一個完整的、系統的義務教育。
因此這件事情需要有關部門進行深入調查,按照義務教育法保障這些孩子的求學受教育權利。
熊丙奇補充,如果格鬥俱樂部的確為收養人,而孩子們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義務教育,那麼當地所在教育部門和應當履行監護人義務的俱樂部都存在失職。
媒體曝光後該事件持續發酵,收養合法性有待定論,記者從成都當地獲悉,公安機關已經對該事件介入調查。
現在急需搞清楚的是這些孩子是通過什麼渠道進入恩波俱樂部的?孤兒有沒有合法的收養手續?留守兒童是否經過監護人,也就是父母的同意?在“一個都不能少的”的義務教育口號下,如何讓這些孩子享受到與同齡人一樣的權益?央廣將持續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