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 " 小光打賞遊戲主播禮物部分截圖
" 用 " 小光往直播平臺充值的交易記錄,最大一筆 2222 元
" 要不是我去銀行提取現金,發現瞭這件事,估計孩子還會繼續打賞那些遊戲主播。" 傢住六安市金寨縣油坊店鄉的居民舒先生說,今年 1 月 19 日,他去銀行提錢時發現,銀行卡裡莫名少瞭 1 萬 6 千多元,在銀行工作人員打出的流水賬單上,30 多筆網絡消費扣款記錄,讓舒先生驚訝不已。回到傢後,隻有 9 歲的兒子小光(化名)向父母承認:這些錢被他用來在直播平臺買禮物打賞主播瞭。為此,舒先生和妻子多次聯系該直播平臺的客服,雖然對方回應已受理此事並將情況上報,但兩個多月過去瞭,這筆錢到底能不能返還,仍沒有準確的消息。
發現 :30 多筆消費支出 1.6 萬餘元
" 我們傢是做茶葉生意的,現在有些顧客會在網上訂單,所以我的手機也綁定瞭兩張銀行卡,但平時不會輕易動卡裡的錢。" 舒先生說,1 月 19 日下午,他拿著銀行卡到當地一傢銀行取錢,卻發現卡裡的數額不對:綁定手機微信的一張銀行卡少瞭 1 萬 6 千多元。" 這張銀行卡裡總共存瞭 20 多萬元,平時多用於收款,很少用它在網上買東西,怎麼會有這麼多筆消費支出呢?" 舒先生發現銀行卡內少瞭錢,心中有不少疑問。
在舒先生的要求下,銀行工作人員給他打出瞭最近一段時間的流水賬單," 因為這張卡開通瞭網絡支付功能,1 萬 6 千多元的消費都是通過手機微信支付的。" 昨天,舒先生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提供瞭這份銀行流水,上面總共記錄著 30 多筆消費支出,金額從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從 1 月 14 日到 1 月 19 日上午(除瞭 16 日),幾乎每天都有消費。
而在打開自己的手機微信後,一筆筆向國內某直播平臺的充值記錄,證實瞭這 1 萬 6 千多元都去瞭哪裡。舒先生說,平時自己的生意比較忙,他自己從未關註過網絡直播,對網絡遊戲也完全不懂,倒是他的兒子小光,平時喜歡拿他的手機看看視頻,打打遊戲。
調查 兒子承認買禮物打賞主播
小光今年 9 歲,是名三年級的小學生。從銀行回到傢後,舒先生和妻子問他錢的去處時,他當即承認,之前通過手機給多個網絡遊戲主播買瞭禮物,但是他也不知道這些禮物要花多少錢,隻是買瞭不少各種各樣的禮物,通過點擊直播平臺窗口界面的圖標就能實現。
" 我後來也和兒子溝通瞭解瞭此事,那些所謂的禮物都是虛擬的,他覺得很新鮮,又對錢沒有什麼概念,短短幾天時間內,孩子反復給 7、8 個網絡遊戲主播都送瞭禮物。" 舒先生告訴記者,之後他在手機上發現瞭孩子偷偷下載的直播 APP,而且這個平臺可以用手機微信直接登錄。
" 我看到裡面(直播平臺的直播間)有人送禮物,一開始不懂,但有人教我怎麼送,而且送瞭禮物,會得到誇贊。" 昨天記者詢問小光為什麼要打賞主播時,他如此回答。而舒先生的妻子餘女士則告訴記者,他們在知道孩子給遊戲主播送禮物後,也將這幾天來給遊戲主播送的虛擬禮物都整理瞭下來," 最大的一筆充值消費在 1 月 19 日,通過微信支付充值瞭 2222 元。"
傢長 手機解鎖與支付密碼一致
小光是一名小學生,對爸爸手機的微信支付密碼,他又是如何獲知的呢?對此,舒先生告訴記者,出於方便好記,他將微信支付密碼和開啟手機鎖屏的密碼設置成瞭同一個密碼," 孩子在直播平臺上看遊戲視頻,也是通過手機微信登錄的,充值支付的時候,需要他輸入支付密碼,他把手機開屏的密碼輸進去,自然就支付成功瞭。"1 月 19 日下午,在發現兒子多次向直播平臺充值購買虛擬禮物打賞主播的行為後,舒先生也在第一時間更改瞭微信支付密碼," 那段時間正好趕上年前較忙的時候,平時也根本沒什麼時間看微信,還好算發現得早,否則孩子還會繼續向這傢網絡直播平臺充值,到時候卡裡的 20 多萬元不知道還要花掉多少。"
交涉 直播客服稱已經受理此事
昨天晚上,舒先生將他兒子小光在直播平臺窗口打賞主播禮物的截圖一一發送到記者的手機上,記者看到小光從 1 月 14 日到 1 月 19 日,分別給多個網絡遊戲主播送出各種各樣的虛擬禮物,並且隨著每個禮物造型的不同,價格也不一樣。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網絡直播平臺,給主播打賞送禮物是主播賺取收益的途徑之一,而且在直播平臺充值後,現實中的貨幣會轉換成直播平臺內的虛擬幣,再通過這些虛擬幣購買平臺內的禮物打賞給主播。
" 銀行的工作人員也幫我們核對瞭一下,一共是 30 多筆充值消費,總共充值 16500 多元,都用來購買虛擬禮物打賞給遊戲主播。" 舒先生對記者說,自他發現小光的行為後,他也就此事多次聯系這傢網絡直播平臺的客服," 最近兩個月的時間裡,我打瞭不下幾十次電話,但對方就告訴我說在走流程,並沒明確告知這些錢到底能否退還給我們。"
律師 錢款可以追回但舉證困難
" 孩子今年隻有 9 歲,根本不懂掙錢的辛苦!" 小光的媽媽餘女士對記者說,兒子不懂事,他們也不敢多責怪,但 1 萬 6 千多元是他們夫妻辛苦掙下的錢,他們希望能夠追回。
昨天,記者也就此事采訪瞭安徽王良其律師事務所的汪建國律師:小光隻有 9 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個年齡段的小朋友所做出的民事行為是可撤銷的行為。在網絡消費這塊,國傢對未成年人的網絡消費有特殊的保護,按照法律法規,小光已經給付直播平臺的錢物,其父母可以要求返還。不過傢長想要追回錢款,面臨一個舉證困難的問題,需要確定登錄直播平臺的賬號使用者和打賞者是孩子本人。
昨天傍晚,記者也聯系到小光打賞主播的這傢直播平臺的客服人員,對方回應稱,他們確實已多次接到小光爸爸打去的電話,目前也已經在受理此事,並已將相關情況進行瞭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