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室一廳變七房群租屋,二房東:賠我裝修費

10-27

現代快報訊(見習記者 高藝 文 / 攝)在無錫市世茂國際廣場買瞭一套房的王女士,在將房子租給惠先生的第二年回到無錫,想著回傢看看房子怎麼樣瞭,卻發現,自己原先三室一廳寬敞的房子竟被分隔出大大小小七個房間,這讓王女士十分惱怒。

房主 2 年未回,房子竟成群租房

早在 2015 年 10 月,王女士就將無錫市世茂國際廣場的一套 131.7 平方米的房屋租給瞭惠先生。" 我當初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不得改結構、不得轉租,沒想到這次回來,他(惠先生)居然把我三室一廳的房子硬生生隔出 7 個房間,分別租出去給別人住。" 身在上海的王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為瞭解情況,記者與世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曹先生聯系後,一同來到王女士所說的群租房內進行核實。此時,房屋大門虛掩,玄關處,一輛電動車正充著電,房內光線昏暗,原先應是客廳的地方,被隔成兩個房間;本應是陽臺、廚房的地方也被改為居住用房。唯有衛生間的位置與功用沒有改變。各個房間的門緊閉著,記者一一敲門無人應答。

" 房子租給瞭惠先生,他們的合同就是有效的,隻要不敲承重墻,裡面怎麼裝修我們都沒辦法去管。據我所知,僅 16 號一棟樓,就有 5 套房子用做群租房,這是普遍現象。隻要他們程序合法,我們也沒有辦法去管。就連中高檔小區也都有類似的情況。" 曹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

租房合同顯蹊蹺,雙方回答不一致

合同中明明寫明瞭 " 不得改結構、不得轉租 ",這房子怎麼就變成群租屋瞭呢?帶著這個疑問,現代快報記者電話聯系瞭二房東惠先生," 合同裡雖然有這個條款,但是,在後期商量之後,把這兩個條件劃去瞭,她(王女士)還寫瞭備註,可以更改結構並轉租,她還簽瞭字的。而且住在房子裡的都是我傢親戚,還有我女兒公司的員工,我就是幫他們解決住房問題而已。" 惠先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對此王女士表示否認," 我根本沒有簽過字,也沒有寫備註,一定是他模仿我的筆跡偽造的。我會通過正當途徑進行筆跡鑒定,也會通過律師對他進行法律訴訟。住在房子裡的也不是他的親戚,他們的工作都不一樣,我問過租房的人,他們都是通過網絡中介租的房子。" 王女士發送瞭一段視頻給記者,通過王女士與租住在一間房中一對姐妹的聊天過程中記者得知,兩人並非惠先生的親戚,也並非惠先生女兒的員工,而是通過網絡中介租到的房子。

王女士拿出一張梁溪區通江派出所出具的《暫住人員登記信息》," 這是 10 月 22 日我要求派出所幫我做的備案,這裡面就有 7 個人,但是那天和我聊天的一對姐妹就不在其中。她們工作時間是在晚上,我猜她們就沒去做備案。這麼多人住在一個房子裡,隨意拖動水電很容易出問題,而且住在裡面的人身份不明,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王女士將一張民事訴狀發送給記者後說," 其實我沒有別的要求,我們的合同簽瞭 8 年,現在我想把房子拿回來,就算付違約金也無所謂,但現在他(惠先生)不同意還房,所以我通過法院向他提出瞭訴訟,要求他把房子恢復原狀後還給我,並且賠償 2000 元。"

對此,惠先生態度十分強硬," 這套房子我花瞭十幾萬元的裝修費,是她(王女士)違約在先,除非她把裝修費還給我,否則我是不會把房子交出來的。她想告我,我也願意和她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編輯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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