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仿真槍搶銀行 被行長按住一頓揍

03-26

監控截圖

蒙面男子持槍劫持大堂經理,企圖劫走 50 萬元現金,威脅不給錢就殺瞭人質。千鈞一發之際,銀行行長和保安沖上前與歹徒搏鬥將其制服。去年 3 月 21 日,郵政儲蓄銀行迎客路支行發生的搶銀行事件,在社會引發較強關註,本報融媒體平臺曾對此事進行過報道。日前,內蒙古通遼籍搶匪楊某被法院一審判刑 6 年。

持槍劫持人質索要 50 萬現金

去年 3 月 21 日 16 時 42 分,一名身穿黑色上衣、頭戴棒球帽和口罩的男子,來到郵政儲蓄銀行迎客路支行大廳,突然從兜裡掏出一把手槍,劫持瞭大堂經理。男子用近乎歇斯底裡的聲音叫喊,不給 50 萬現金就殺瞭她。男子一邊喊,一邊敲打櫃臺玻璃。

櫃員見狀,開始跟歹徒周旋。櫃員故意把錢掉到地上,然後再撿起,以此拖延時間。也有櫃員蹲在櫃臺下,撥打 110 報警,同時,第一時間把情況報告給行長劉泊辰。當時,劉泊辰聽到電話響,接起來時卻沒瞭聲音,他擔心櫃臺出什麼事,便趕過去查看。

行長、保安合力制服搶匪

劉泊辰推開門,看到大堂經理被歹徒用槍指著頭。劉泊辰對歹徒大聲喝道:" 我有錢,我給你錢。" 他一邊說一邊朝著歹徒沖過去。劉泊辰一直不知歹徒手裡拿的是仿真槍,他是冒著隨時槍響的風險沖上去的。劉泊辰曾當過野戰步兵,在部隊就是搏鬥的好手。

此時,銀行保安宋寶軍也沖瞭上去,兩人合力將劫匪制服。其間,男子手中的槍曾掉在地上,劉泊辰撿起來用槍猛砸男子的頭。幸好,男子的手被控制住,因為他兜裡還揣著一把匕首。現場人員制服搶匪後,將其移交給公安機關。 搶匪一審獲刑 6 年

去年 3 月 22 日,搶匪楊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楊某是內蒙古通遼人,他搶銀行時手中的 " 槍 " 其實是一支仿真槍。楊某攜帶尖刀的目的也是為瞭搶劫。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以楊某涉嫌犯搶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甘井子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手段搶劫銀行,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減輕處罰。被告人自願認罪,酌情從輕處罰。

日前,法院一審判決,楊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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