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曉宇 通訊員 海公軒)連雲港海州一 17 歲少年,到同學傢玩耍,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竟分 8 次偷偷轉走同學手機內 3.3 萬元,同學發現後討要被拒憤而報警。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最終,該少年投案自首並道出真相,錢都被其刷給日思夜想的網絡美女主播瞭。
△小軍接受警方調查 警方供圖
10 月 3 日下午,海州區公安分局洪門派出所接到一名小夥子李某報警,稱其微信裡的錢被偷瞭。李某說,當天他通過手機轉賬時,發現手機銀行裡錢沒瞭,結果一查發現,從 9 月 7 日到 10 月 2 日,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手機內的錢被人陸續轉走瞭 33000 元,其中 10 月 2 日轉賬的最大一筆為 13000 元,而這些都不是自己操作的。
事發後,李某首先想到小軍(化名),李某告訴民警,17 歲的小軍跟他是同學,二人相處較好,從今年 9 月上旬開始,小軍就時常到他傢玩,有時吃住都在他傢。李某回憶,10 月 2 日當天,除他本人外,隻有小軍接觸過他的手機。小李隨後質問小軍為何悄悄轉走自己的錢,並要求還錢。小軍承認拿瞭錢,表示會慢慢還,後來,李某催錢時發現小軍拒接電話,無奈之下,隻好找到小軍父母要錢,其母親建議報警處理。
聽瞭李某的陳述和他提供的通話錄音,辦案民警遂打電話給小軍,可是,打瞭幾次,電話均無人接聽,他們便決定到小軍傢走訪調查。
一開始,小軍的傢人也不太配合,後來民警嚴厲告知對方,如果小軍繼續躲藏警方將采取進一步措施,早日把事情說清楚,錢退給李某,還可以從輕處理。10 月 7 日,小軍終於在其母親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
據小軍供述,9 月 7 日下午,他到李某傢裡玩時,看到李某用微信支付購買東西,手機沒有鎖屏密碼,一時起意就動瞭歪心,想從同學的手機銀行裡 " 借 " 點錢用。在李某輸入支付密碼的時,他悄悄將密碼記在瞭心裡。當晚他留宿李某傢,趁李某熟睡時,他用李某微信給自己的微信賬號轉瞭 1000 元,後將把轉賬記錄刪瞭。
事發後,小軍雖然心裡忐忑,但他發現李某竟然沒發現,後來膽子越來越大,相繼從對方手機裡轉瞭 3.3 萬元,而這些錢的去處,則被他全部用於購買禮物刷給自己在網上迷戀的一位女主播瞭。
經辦案民警批評教育,最終,小軍及傢人歸還瞭李某的所有損失。不過,小軍還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