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領瞭牌照不懸掛直接記滿 12 分

07-20

一司機領取號牌後不懸掛,次日就被六盤水交警查獲,結果被一次性記滿 12 分,罰款 100 元,扣留駕駛證。

7 月 19 日 11 時許,六盤水市直屬四大隊六鎮中隊組織警力,在都香高速六枝東執法站開展重點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時,一輛由貴陽方向行駛而來的白色轎車引起瞭民警的註意,該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檢查發現,該車副駕駛操作臺上放著一副牌照,當民警詢問司機為何不懸掛車牌上路時,司機鄭某聲稱是 18 日才拿的牌照,由於沒有螺絲固定,所以才沒把牌照安裝上。面對鄭某的狡辯,民警反問鄭某為何隻有他領取車牌時不配發螺絲,鄭某低下瞭頭,表示願意接受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民警給予鄭某作出瞭一次性記滿 12 分、罰款 100 元的處罰。同時,交警扣留瞭鄭某的駕駛證,告知其按照規定考試合格後,再到大隊領回駕駛證。

梅松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高松

責編 侯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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