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市長亦官亦商 : 拒不說明巨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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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成軍,這個名字,連日來,連續出現在重要新聞之中。

對於他個人來說,這是人生的負面。因為,對他通報的措辭,極其嚴厲。

11 月 16 日,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 8 省(區)統一對外公開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鶴崗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垃圾填埋場建設重視不夠,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擬給予時任鶴崗市政府市長梁成軍行政記大過處分。

梁成軍,今年 5 月落馬,時任省政府副秘書長。日前被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時,紀委尚未公佈對他的處分結果。

今日," 雙開 " 通報來瞭,此人同時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問題非常嚴重。

除瞭利用職務便利插手工程、違規為他人謀利等問題外,他是這樣對待自己的工作的:

工作上獨斷專行,作風霸道,肆無忌憚用權,違規決策重大事項,非法騙取國有資金,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財產重大損失。

這樣的一個市長,對垃圾建設場這樣的公益項目能夠提得起興趣來?

事實上,他除瞭在本職崗位上以權謀私之外,其他時間也不閑著。通報稱其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又一個陳樹隆、盧恩光。這樣的人,對人民有利的事情慢作為、不作為,對個人有利的事 " 私欲極度膨脹、瘋狂斂財 ",這就是典型的 " 政治上蛻化,完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宗旨意識 "。

前兩天,還被建議給予行政處分,如今直接開除公職,不是處分決定變瞭,而是要按其最嚴重的問題來處理他。

值得關註的是,通報中罕見地使用瞭兩個 " 拒不 " 來描述他的問題:

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與他人串供,拒不交代主要違紀問題;

拒不說明其實際擁有的巨額資金來源。

梁成軍擔任政府一把手的時間,是 2013 年至 2016 年,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從他的從政經歷來看,從 1996 年到 2016 年,隻幹過四個職務,甘南縣副縣長、省糧食局副局長、鶴崗市紀委書記和鶴崗市長,先不說這幾個崗位跨度之大,提拔之快,其中真正擁有政府決策權的,隻有最後這三年擔任市長期間。

而就在這麼短的時間裡,他瘋狂斂財如此,同時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還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更為讓人驚嘆的是,他在晉升市長之前,擔任過近 7 年的市紀委書記,這樣一個完全喪失理想信念的人,是怎麼鉆進紀檢隊伍的?

現在看來,他對紀檢工作的熟悉,沒有用在警示自身上,而是用在瞭對抗組織審查上——

拒不交代主要違紀問題,拒不說明其實際擁有的巨額資金來源。

這就是黨內隱患!如果讓他掌握瞭更大的權力,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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