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3 日下午,一男子酒後駕駛在楓生高速公路昌西南收費站被高速交警查獲,面對酒精含量檢測結果,他竟然辯稱是吃瞭 " 啤酒鴨 " 造成的。
3 月 13 日下午 4 時許,江西省公安廳交管局高速交警一支隊三大隊民警在昌西南收費站開展重點違法行為整治過程中,一輛贛 C 牌照小車在進入收費站繳費通道時行駛軌跡異常,民警敏銳覺察到該車駕駛員有問題,立即對該車進行檢查,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配合檢查。
當時駕駛員宋某神情緊張,車窗都不敢完全打開,此時民警通過微微開啟的車窗,已經聞到車內有一股酒氣散發出來,隨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檢查。民警隨後將其帶至執勤點,詢問其是否有飲酒的行為,司機宋某卻矢口否認,當民警拿出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後,顯示數值為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為 28mg,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而此時他還狡辯可能是中午吃瞭 " 啤酒鴨 " 的緣故。
最終,在鐵的證據面前,當事人宋某終於承認自己酒後駕駛的違法事實,其交待當天中午與朋友在小藍經濟開發區吃飯時喝瞭點啤酒,休息瞭一會,自己覺得酒氣已散應該沒事,便駕駛贛 C 牌照小車由九龍湖南收費站上高速前往南昌,沒想到在昌西南收費站被查獲瞭。
最終,民警依法對宋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重點交通違法處以罰款 1500 元,駕駛證記 12 分並暫扣 6 個月的行政處罰。
編輯:肖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