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的母親面對垮塌的屋頂,陷入瞭痛苦的回憶
11 月 14 日,在內江市資中縣某鎮一條狹窄的街道上,63 歲的王興貴及老伴正清理傢中屋頂垮塌後掉落的殘渣。雖然屋頂垮塌後隻能借住鄰居傢,生活不順,但他們最牽掛的卻是正服刑的兒子。
半年多前,兒子王俊不僅偷走傢中積蓄,還在威逼老兩口要錢未果後放火燒傢。看著長期好逸惡勞且曾染毒、一次又一次向傢人索要錢財、甚至不惜威逼利誘的兒子不聽勸阻,不思悔改,王興貴夫婦無奈選擇報警,並將逃走後潛回傢的兒子捆綁後交給警方。兩個月前,兒子因犯放火罪被判刑,將服刑至 2020 年底。
" 我們已經管不瞭他,他又最怕判刑,所以我們選擇這樣的方式。" 王興貴夫婦希望兒子能改過自新,出來後重新做人。
兒子放火燒傢
父母 " 捆子入獄 "
寬約三四米,長約十餘米,磚墻和木墻相連,房頂在一個月前垮塌一大片,屋內傢具已搬走。屋頂垮塌前,王興貴老兩口在這間屋子居住瞭 28 年,小兒子王俊也在剛入住那年在此出生。
王興貴回憶,2 月中旬,他和妻子突然發現,傢中存折上的 1.5 萬元被取走瞭。去銀行瞭解到,原來是兒子王俊拿著存折及他們的戶口簿、身份證將錢取走的。追問下,兒子稱錢拿去還賬瞭,他們並未深究。3 月 9 日,他又發現,自己藏在傢中木板下的 1800 元現金也不翼而飛。兒子承認錢是他偷偷拿走的後,父子倆吵瞭起來,鬧得很不愉快。
第二天,兒子又打來電話要錢。" 當時我說沒錢,他不僅直呼我的名字罵我,還說要收拾我。" 王興貴稱,隨後,王俊轉向母親要錢時,不僅摔壞瞭母親的手機,還用手掐住母親脖子。
3 月 11 日,王俊返回傢中,先後兩次將傢中的鍋碗瓢盆等摔壞。兒子再次要錢無果後,爭吵之中兩次用打火機點燃傢中床上的蚊帳和衣物。" 第一次被他媽打熄瞭,第二次他點瞭就跑,我就追瞭出去。" 王興貴所住那條街的房屋多為木質結構,一旦起火後果不堪設想。所幸,其妻徐金菊和隨後趕來的鄰居及社區幹部迅速將火撲滅,除燒毀部分衣物外,未造成更大損失。
5 月中旬一天凌晨,王俊又潛回傢門口,王興貴按住瞭兒子。妻子找來繩子後,他們聯手將兒子捆住,盡管兒子不斷求情,但他們仍然報警,將兒子交給瞭警方。9 月 1 日,王俊因犯放火罪,被資中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6 個月。
兒子好逸惡勞 讓傢人血本無歸
為何要親手將兒子送入監獄 ? 在王興貴夫婦看來,這實屬無奈之舉。
28 歲的王俊是傢中最小的,至今未婚。夫婦倆印象中,兒子幼時比較聽話,聰明且成績不錯,在鎮上讀初中時還是班上前幾名,本有機會考上高中。然而,初二剛讀完,兒子便不再讀書。
王興貴記得,在發財夢的驅使下,兒子先去瞭昆明學廚師,但僅學瞭一兩個月便回瞭傢。自那以後,兒子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傢裡,開始向傢裡要錢。" 他十七八歲時,在外這兒欠幾千,那兒欠幾千,我幫他還瞭好幾次錢,但我卻不知道他為何欠賬。" 王興貴說,兒子總夢想著掙大錢,但沒有學歷,又不肯下苦力,什麼工作都幹不長久,傢裡的活也不願幫忙。卻追求高檔次的生活,吃穿都要好的。沒想到的是,5 年前兒子在審驗駕照時,卻在尿檢中查出問題。原來,兒子染上瞭毒品,吸食冰毒。在被行政拘留 5 天後,王俊在社區接受瞭戒毒。
2015 年初,王俊以在外欠債 3 萬多元為由,再次向他們要錢,卻說不出為何欠債。他還說,不還錢,他就要被判刑。" 沒得辦法,我們隻能湊瞭三萬五給他,看著他通過傢裡的電腦轉出去的。" 沒過多久,兒子又以和朋友做微商為由,索要瞭 5000 元。然而一個月後,王興貴發現,兒子所謂的 " 微商 " 是在某網絡貸款平臺從事放貸和收款業務。王興貴夫婦記得,兒子唯一一次拿錢回傢是在去年四五月份,那次兒子回傢給瞭他們約 6 萬元錢,但當晚 11 時許兒子便將錢又拿走瞭。在那兩三個月,兒子還以掙錢為由多次找他們要錢,每次一萬至三萬不等,並向二姐、三姐等借錢,總共十多萬元。" 他當時給我們說,他在那個平臺上的毛利潤有近百萬瞭。"
然而,他們不但沒有看見兒子收回錢,兒子還屢屢找他們要錢,每次幾百上千元不等,這讓僅靠打臨工掙錢、無固定收入、傢底早已被兒子 " 掏空 " 的他們難以承受。" 到今年二三月份就更嚴重瞭,不僅偷走傢裡的錢,還掐脖子逼著我們給錢,所以才有瞭後來他放火燒房子的事情。"
曾縱容放任兒子 希望兒子能改過自新
在法院判決後,盡管王俊認罪伏法,但他卻對父親心存不滿。面對父親希望他改過自新的教導,他還聲稱自己早已不認父親。而在不少看著王俊長大的街坊們看來,王俊之所有走到今天這一步,除瞭其個人好高騖遠外,其父親也有一定的責任,在教育方式上有些不妥。" 但不管怎樣,他 ( 王俊 ) 也不能要不到錢,就掐父母脖子,放火燒傢。"
" 他 ( 王興貴 ) 性格確實有點犟,兩個人經常因為一些小事情吵起來,但兒子又拗不過他。" 徐金菊說,丈夫在教育兒子時,也經常如此。受此影響,兒子的性格也比較暴躁。而王興貴則說,妻子對兒子有些溺愛,經常護著兒子。他們坦承,兒子之所以走入歧途,他們也有一定的責任。
在反思自己對兒子的教育問題時,王金貴稱,在兒子 16 歲以前,他管教兒子很嚴。但在兒子 18 歲以後,他認為自己管不瞭兒子,便管得少瞭。" 對他管得少瞭,也就放任瞭他自己。" 他說,但作為父親,他也希望兒子過得好。所以,每次兒子要錢,盡管他不情願,也教育過兒子,但最後還是給瞭,甚至幫兒子還債,哪怕不知道兒子為何欠債。而這在一定程度上縱容瞭兒子犯錯,兒子則變本加厲,直到最後威脅父母,放火燒傢。
但對於此次將兒子捆綁後交給警方,兒子最終領刑,王興貴夫婦並不後悔。" 我們以前也勸過他踏踏實實做事,他偷傢裡存折和現金時,我們也勸他改過自新,但他不但不改,還威脅我們,甚至放火燒房子。" 王興貴夫婦認為,兒子發展到這一步,他們已經管教不瞭兒子。所以,他們才選擇瞭將兒子送入大牢的方式。但在法院審理期間,他們又選擇瞭諒解兒子,希望兒子能少判一些時間。" 他才 28 歲,我們並不希望他坐牢太久,隻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讓他好好改造自己,能夠改過自新,三年後出來能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