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 50 多萬買房 1 年後被 3 人逼著搬傢

03-21

杭州的嶽先生說,他 2016 年的時候買瞭杭州正易國際的房子,入住都一年多瞭, 前兩天突然有三個人上門,聲稱這房子是他們的,還要求他趕緊搬傢。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房子是我們的,你趕緊搬走!

嶽先生是杭州城北正易國際的業主。前兩天,他傢來瞭三個人,開門見山就說,這房子是他們的,要求嶽先生趕緊搬走。

業主嶽先生:要我們搬出去,他說如果我們不搬,那麼我們換鎖。他們自稱是寶華建設有限公司的,說我們開發商欠他們錢。

自己的房子是真金白銀買來的,開發商欠錢,跟自己有什麼關系呢?

嶽先生說,2016 年 6 月份,他看中瞭正易國際 80 多方的一套房子,因為房子屬於 40 年產權的商住兩用房, 房款總價才 50 多萬元,所以二話沒說就買瞭下來。

業主嶽先生:當時直接和開發商簽的合同,合同也是在售樓部簽的,當時就是一手房現房。我們買瞭可以馬上進行裝修的,確實也是馬上進行裝修的。

2016 年 9 月份,裝修完成,嶽先生就住瞭進來,算起來也住瞭一年半的時間瞭。現在突然說房子不是他的瞭,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房子買之前就已經被抵債?

嶽先生說,據他的瞭解,同一小區內還有兩戶業主,也和他一樣,被人上門催促搬傢。

那幾位自稱是寶華公司的人,還給業主們看瞭一份房屋抵償合同,這份合同由 寶華公司和正易國際的開發商簽訂,簽訂日期為 2016 年的 4 月,這個時間,在嶽先生他們買房之前。

看瞭這份合同,嶽先生才鬧明白,原來當初寶華和開發商有個約定,因為開發商欠寶華公司一千多萬元,因為無力償還,就抵償瞭 16 套房子,而且這 16 套房子在合同上也已經明確,也包括嶽先生這套。

上門催促搬傢純屬無奈?

開發商和這傢寶華公司簽訂的房屋抵償協議,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記者首先聯系上瞭寶華公司的一位李經理。李經理承認,前兩天他們確實派人來到正易國際,催促幾個業主搬傢 ,不過他們這麼做,也是出於無奈。

浙江寶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李經理:正易公司這個工程,是我們寶華總包的,他們一直拖欠工程款支付不下來,沒錢怎麼辦?要配合管委會協調,要把工程做完,然後就約定正易抵 16 套房子給我們,抵償協議抵給我們。

李經理說,他們是正易國際的施工方,開發商因為付不出一千多萬元的工程款,於是跟他們簽瞭這份抵償合同,約定,小區內 16 套房產的銷售權,歸他們所有。也就是說,房子由寶華來賣,房款也歸寶華所有,以此來抵償工程款。結果,這份抵償合同剛簽完不到幾個月,開發商就把這 16 套房子中的三套,自行賣瞭出去。

李經理說,開發商賣房的行為並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或授權,所得房款也沒有進入到他們的帳戶 ,是違約行為。此後雙方多次協商未果,他們這才選擇上門強行收房。

說不清的協議內容

那麼,寶華這邊的說法是否屬實呢?記者隨後又來到開發商,杭州正易實業有限公司核實情況。

杭州正易實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當時和寶華這邊確實有一個抵償合同的,但是也可以他們去賣,也可以委托我們這邊售賣,當時應該也都說好的,賣出去之後我們還設立瞭一個共同的帳戶,這個錢都是打到我們帳戶之後,再轉給寶華瞭。

開發商承認抵償合同的存在,但是表示自己並沒有違約。這位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瞭當時的轉賬記錄,嶽先生和其他兩戶業主的房款,先是打進瞭開發商的 帳戶,隨後又轉到瞭寶華的帳戶。

如此說來,房款已經交給瞭寶華公司,我們隨後致電寶華方面的李經理求證。 按照李經理的說法,房款有沒有收到,他還要再瞭解核實一下。但是,能確定的是,他們當初並沒有委托開發商賣房子,從這一點來說,開發商還是違約的。

對於這個問題,正易實業的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公司人員流動較大,現在要提供當時寶華委托他們賣房的證明, 會有點困難。但可以肯定,由他們來售賣的三套房產,收到的房款已經全部打給寶華。

雙方的說法產生分歧,那麼事情發展到 這一步,究竟該如何解決呢?據瞭解,正易國際所在的餘杭良渚街道已經介入此事。?

餘杭區良渚街道綜治信訪處副處長張明娟:我們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已經要求寶華公司不要采取上門收房的形式去處理這個事情,應和正易公司坐下來協商,以協商的方式處理這個事情。

記者也同當時調解並見證這份房屋抵償合同簽訂的餘杭良渚司法所取得瞭聯系。對方表示,對於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違約行為,還需進一步調查,但寶華上門找業主收房的行為,肯定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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