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檢察院工作人員在辦案中遇到瞭一起乘客輕信滴滴司機,喝瞭車裡的水導致昏迷的案子。
本案被告人楊某某在蘇州工業園區一傢公司上班,平時兼職開滴滴優步賺外快。結果,他卻是隻披著羊皮的狼。在通過非法途徑購買瞭一種藥水後,獲取瞭一名女乘客的信任,騙其喝下瞭事先摻有藥水的飲料。對方昏迷後,他趁機在車內拍下瞭這名女乘客上半身的裸照。
案發後,民警叔叔又在他的手機裡發現瞭其他女性的裸照,逐步查明他原來是一個慣犯。
楊某某還通過陌陌、微信等社交軟件結識本案另外兩名女性被害人 ( 其中一名尚未成年 ) 。利用約其外出吃飯的機會,趁其不備向她們的酒杯裡放入瞭藥水,以同樣的手法偷拍她們的裸照。被害人竟然以為是醉酒並未引起警覺,直到本案案發才後知後覺。
經成分鑒定,楊某某非法購買用來下藥的 " 迷情 " 藥水,其實是一種安定類藥物,有鎮靜、催眠的作用。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