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砸車被指暴力執法?官方:依規頂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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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網北京 3 月 23 日報道,3 月 20 日,湖南湘西流傳一段 " 交警砸車 " 的視頻,有網民認為警察砸爛車窗是暴力執法。21 日上午,湘西網警通過微博回應,稱視頻中交警 " 破窗行為並非暴力執法,而是依據國傢有關規定采取的頂格處理 "。

據湘西網警通報,3 月 20 日,網警發現當地出現 " 警察暴力執法 " 的傳聞後,在第一時間將相關網上傳播情況通報給瞭吉首市公安局,經查,事件經過為:2018 年 3 月 20 日 10 時許,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法人員在新吉大紅綠燈路口著制式警服執勤時,接到 122 交警指揮中心指令,稱湘 N469** 車輛有違法行為,要求攔截檢查。當時該車正由團結廣場往乾州方向行駛,執法人員先後在新吉大、消防大隊、煙草公司路段使用交通手勢、警車警報器喊話等方式要求該車停車接受檢查,但駕駛員拒不配合,未停車。後該車行至煙草公司路口時遇紅燈且前方有其他車輛的情況下被迫停下,執法人員再次要求其配合檢查,該駕駛員緊閉車門車窗不予理睬,並欲向前行駛,執法人員經數次警告無效後,用隨身攜帶的單警裝備采取擊破後窗的方式進入車內將其強行制服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駕駛員張某發駕駛逾期未年檢的車輛且拒不接受並逃避執法人員檢查的行為,已違反瞭《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傢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相關規定,現張某發已被吉首市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

湘西網警提醒:破窗行為並非暴力執法,而是依據國傢有關規定采取的頂格處理,是為瞭給廣大市民出行創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同時也是保護其他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還望廣大群眾切勿妄自揣測評論,以免無意中成瞭謠言的制造者和傳播者。

頂格處理,即 " 頂格處罰 ",屬於從重處罰的一種形態。行政處罰法體系中的 " 從重處罰 " 是指行政機關在法定的處罰方式和處罰幅度內,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在數種處罰方式中適用較嚴厲的處罰方式,或者在某一種處罰方式允許的幅度內適用較接近上限或上限的處罰。其中,適用上限的處罰就是 " 頂格處罰 "。

人民網孝金波 王亞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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