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 16 年命案告破 兇手被 DNA 比對鎖定時正在服刑

03-12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曉宇 通訊員 譚曉平 梁傑)3 月 12 日,連雲港市公安局對外發佈稱,3 月 3 日和 6 日,連雲港市公安局和海州公安分局連破兩起歷年故意殺人案,成功抓獲潛逃 16 年的潘某武和潛逃 20 年的許某平兩名犯罪嫌疑人,宣佈 2002 年 " 徐某珍被殺案 " 和 1998 年 " 沈某榮被殺案 " 告破。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其中潘某武被 DNA 成功比對並鎖定時,人正在浙江某監獄服刑。

兩起命案,發生在 20 年前和 16 年前

1998 年 3 月 4 日,在連雲港市原新浦區解放東路一廢品收購站舊房內,一名撿破爛的老漢發現瞭一具女屍。女屍頭部有多處傷痕,胸部還有刀傷,附近有多處血跡。

接到報警後,原新浦公安分局立即展開調查。經查,死者系沈某榮,1998 年 2 月 25 日晚外出後失蹤未歸。經綜合調查訪問以及現場勘查分析,確定沈某榮為他殺。

2002 年 8 月 31 日早晨 6 時許,連雲港市原新浦區南極南路與海寧路路口旁水溝內發現一具女屍,女屍身上有多處傷痕,附近地上多處濺有大量血跡。經查,死者系徐某珍,於前一天晚上 8 時許單獨外出。經綜合調查訪問和現場勘查情況分析,確定徐某珍為他殺。

在兩起命案中,刑事技術民警均成功獲取瞭犯罪嫌疑人遺留的 DNA 信息,並錄入全國 DNA 數據庫進行比對碰撞。但由於當時受信息技術手段限制,且警方獲取的有價值線索極少等客觀因素影響,始終未能破獲案件。

DNA 比對中在外省服刑的盜竊犯

△ 潘某武被押解回連雲港

多年來,連雲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公安分局(後合並為海州公安分局)一直沒有放棄對兩起案件的偵破工作。今年 2 月底,連雲港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通過對 "2002.8.31" 案現場遺留的 DNA 信息比對,成功鎖定因盜竊罪正在浙江省某監獄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武。3 月 3 日,潘某武被連雲港警方押回再審。這起 16 年前的強奸殺人案終於水落石出。

2002 年 8 月 30 日晚,在連雲港市區打工的潘某武晚飯後外出偶遇與傢人吵架獨自出門的 39 歲女子徐某珍。潘某武先上前搭話,後通過掐脖將徐某珍強奸,見對方呼救,又用自己的褲繩將徐某珍勒死並拋屍於附近水溝內。之後,潘某武逃離灌南老傢。

2003 年初,潘某武和妻子一起到浙江省溫嶺市打工,同年秋季的一天晚上 10 點多鐘,潘某武下班途中,再次利用暴力手段將一名年輕女子強奸。2017 年夏天,潘某武因在超市偷東西被監控拍下,超市報警後,被當地警方抓獲,後被當地法院以盜竊罪判刑 8 個月。

藏瞭 20 年後,警察終於出現在他面前

△ 許某平被抓

在偵破 "2002.8.31" 的同時,時隔整整 20 年的 "1998.3.4" 案也逐漸揭開真相。今年 2 月,連雲港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通過對 "1998.3.4" 案現場嫌疑人遺留的 DNA 信息比對,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為傢住連雲港市開發區的許某平。3 月 6 日,在開發區某小區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許某平。

據許某平交待,1998 年 2 月 25 日晚 7 點多鐘,時年 38 歲的許某平在解放東路和平橋附近準備乘車回傢時,遇上瞭風塵女子沈某榮。雙方談好嫖資為 50 元後,兩人乘車來到解放東路上的一個廢品收購站完成交易,後因沈某榮搶瞭許某平剛發的工資 300 元,許某平急瞭,見搶不回錢,先是用磚塊砸打沈某榮,又用一把尖刀對沈某榮進行捅刺,最後用受害人褲子將其捂死,並用草柵子將屍體蓋住後逃離。

殺人後的許某平,相繼賣過潔具,幹過安裝工、保安,2007 年在連雲港市某工廠做臨時工時因偷水表被開除,並受到當地派出所治安處罰。

3 月 6 日,在傢門口,聽到幾名身著便衣的民警亮明身份時,許某平十分平靜,沒作任何反抗,束手就擒。等瞭 20 年後,這一天還是來瞭。

(編輯 郭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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