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考驗男友自編自演綁架案 被拘留 10 天

03-18

近日,宋濤(化名)來到廈門新陽派出所報案,稱其女友杜琪(化名)發來求救消息,說自己被綁匪綁架。" 綁匪 " 通過微信發來消息,要求宋濤帶 3 萬元來海邊進行交易。隨後,當地警方連夜調查,並在第二天找到瞭杜琪。但這起讓警方成立專案組的綁架案純屬子虛烏有,是杜琪為考驗宋濤對她的感情,自導自演的。目前,當地公安表示,杜琪因謊報案情被處以行政拘留 10 日、罰款 500 元的處罰。

3 月 10 日晚 6 點左右,宋濤接到一名自稱為 " 綁匪 " 發來的信息," 人我已經帶走瞭 ",稱他的女友杜琪被綁架,如果想要見到杜琪就來海邊。慌亂之下,宋濤急忙跑到新陽派出所報警。詢問宋濤一些基本情況後,警方查看瞭宋濤和 " 綁匪 " 的聊天記錄,發現雙方一直在聊天,中間也沒有間斷。晚上 10 點多,宋濤又收到 " 綁匪 " 要求他第二天帶 3 萬元到海邊交易的通知,還發瞭一段杜琪哭泣的音頻。在這期間,警方來到瞭杜琪的住所檢查,發現並沒有人在傢中。隨後,警方也沿著海濱沿線搜索,但是一無所獲。

為迅速偵破案件,當地警方成立瞭專案組進行調查。3 月 11 日,專案組接到廈門市公安局提供的線索,發現杜琪已經離開瞭廈門。隨後,根據三明警方提供的線索,專案組終於在案發 21 個小時後,找到瞭杜琪。3 月 11 日下午 3 時許,警方在 G27 高速公路閩贛交界收費站的一輛大巴上找到瞭杜琪。但隨後警方發現,這其實是杜琪自編自導的一場 " 綁架案 "。

3 月 16 日,海滄公安分局宣傳部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杜琪因謊報案情、虛假求助警方,其自編自演的 " 綁架 " 過程導致警力資源浪費,海滄公安分局已按謊報案情的違法行為處以杜琪行政拘留 10 日、罰款 500 元的處罰。

同時,警方提醒,謊報案情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會占用大量警力資源,警方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管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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