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 文 / 攝)蘆阿姨和曹阿姨一行四人持網購的特價機票,準備從海口美蘭機場飛回南京祿口機場,登機前被工作人員攔截下來。原因是一行四人攜帶的兩個行李箱不符合九元航空有限公司的標準,公司沒有免費托運服務需要收取托運費。蘆阿姨認為兩個行李箱不超過民航局的規定,因此不願再繳納費用,雙方發生沖突,最終報警處理。蘆阿姨和曹阿姨將九元航空有限公司和美團網(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18 年 3 月 12 日下午,南京江寧法院公開審理瞭此案,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被攔下收取行李托運費
據蘆阿姨的代理律師表述,2017 年 9 月 12 日,蘆阿姨的兒子幫他們四人通過美團 app 購買瞭 9 月 18 日中午從海口美蘭機場至南京路口機場的機票四張。18 日上午 9 點,蘆阿姨四人來到機場辦理值機手續。在辦理人工值機手續時,九元航空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兩個小行李箱雖然不超重,隻要超過他們公司規定的 20X30X40 厘米的規格,也要辦理托運,航空公司沒有免費托運服務。蘆阿姨需要為行李箱按照 29.1 元 / 公斤收取托運費。
△兩個行李箱為蘆女士一行四人的,紙箱為蘆女士按照九元公司標準制作出的行李箱模型。
" 當時有事急著回來,就讓我兒子幫我們在團購 app 買的票,是特價機票。" 蘆阿姨說:" 我們拎著箱子過去的時候,被工作人員阻止瞭。我想怎麼來的時候能過,怎麼回南京的時候就不能過呢?工作人員說我們的行李箱超出尺寸瞭,我一看他們公司的行李標準就傻眼瞭。四個人就兩個小箱子,重量也沒有超過民航規定。有個小夥子告訴我們用一個塑料袋把東西倒出來帶上飛機,再把箱子寄走。他們不肯我們上飛機,後來隻得報警處理。最終,因為時間的耽擱,我們被批另購深航的機票,於 9 月 19 日凌晨 2 點才返回南京。"
這件事讓蘆阿姨很氣憤,她將涉事公司起訴至南京江寧法院。
蘆阿姨的代理律師提出訴訟請求,確認運輸合同中 " 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行李 " 的限定條款改為無效格式條款,判令兩被告對行李須知要予以標明足以引起消費者註意,並登報賠禮道歉,賠償機票等費用 1664.3 元以及維權費用 5725.3 元。
質疑焦點一:
行李箱符合民航標準,為何不讓登機?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第十一章三十七條規定,(旅客)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 10 公斤,體積每件不能不超過 20X40X55 厘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 5 公斤為限。
△ 民航局綜合司給出的回復文件。
蘆阿姨的兩個行李箱的尺寸和重量均符合民航局的規定,她又向中國民用航空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對此,民航局綜合司給出回復,並提供關於對九元航空有限公司旅客服務差異的批復。文件中提到:同意九元航空有限公司關於旅客攜帶行李的服務差異。請公司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做好差異化服務的旅客告知等相關工作。
有知情人士透露,國內絕大多數大型航空公司對於行李運輸的標準,的確是按照《規則》制定,但有些主打特價機票的航空公司會有自己公司的規定,跟《規則》有所不同。
質疑焦點二:
九元航空對登機行李的規定,是否有明確提示?
九元航空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原告購買的是特價機票,價格為 189 元,不足兩折。在購買這種機票時,作為消費者必須要瞭解清楚該機票的限制條件。機票價格越低,限制條件越多。而在 app 上,已經有瞭對行李要求的提示。
現代快報記者點開美團 app,進入機票購買界面。點擊國內特價機票,隨機選擇瞭一個飛往大連價格僅為 165 元的特價機票,購買頁面中確實沒有明顯關於行李規格的表述,隻有點擊退改簽說明,才能看到行李額說明。
南京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應超表示,格式條款必須要事先說明的,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是不具有約束力的。比如航空公司對於行李須知的條款,是需要盡到提示義務,確保網上購票的乘客能夠看到並點擊 " 知道 " 或者 " 同意 "。
原被告拒絕調解
目前,兩被告均請求法律駁回原告的訴求。
" 我們在庭前聽到兩名被告不接受調解,所以我們也不同意調解。" 原告的代理律師說。
因案情復雜,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編輯 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