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兇 23 年,浙江系列強奸案今宣判:死刑!

11-24

據央視新聞 11 月 24 日報道,今天(11 月 24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系列強奸案。被告人錢財桂一審以強奸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庭審現場,圖源:央視新聞)

1993 年 11 月、1994 年 3 月,錢財桂在浙江杭州市淳安縣城區,於深夜凌晨時分,以砸頭、勒頸等手段,連續 2 次針對單身女性施暴,造成 1 人當場死亡、1 人輕傷的嚴重後果。該系列強奸案件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影響。

(抓捕現場,圖源:央視新聞)

23 年多的時間裡,淳安縣公安局換過八任局長,卻始終沒有放棄這兩起陳案的偵破工作。2016 年 6 月,通過技術革新,淳安縣公安局 DNA 實驗室投入使用,經過專案組民警無數次采樣和反復比對,終於確認當地一個叫錢財桂的個體樣本與兩起案件現場提取檢材完全吻合。

今年 1 月 14 日,犯罪嫌疑人錢財桂在淳安縣威坪鎮被抓獲。警方偵查發現,錢財桂在 1990 年已結婚,案發後逃至浙江杭州、安徽歙縣等地,有時也會在淳安縣城出沒,直至在老傢打工時落網,經審訊,錢財桂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錢財桂使用暴力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被害女性發生性關系,並致 1 人死亡、1 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錢財桂所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錢財桂曾於 1984 年 3 月至 5 月在淳安縣城區趁夜多次猥褻婦女被以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1989 年刑滿釋放後,又在城區連續針對深夜獨行女性施暴,造成被害女性死傷,作案後潛藏二十餘年逃避偵查,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極大,依法予以嚴懲。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