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寅簽署修憲案 內容包括總統 4 年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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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 3 月 26 日電 據韓聯社 26 日報道,青瓦臺指出,韓國總統文在寅簽署修憲案。

據韓聯社此前報道,文在寅去年就任韓國總統後,就著手推進修憲事宜,並打算在今年 6 月 13 日地方選舉前完成。據悉,此次修憲的核心內容包括總統 4 年連任制和規定韓國法定首都。13 日,文在寅聽取瞭國民憲法咨詢特別委員會關於修憲建議草案的匯報。

根據當前憲法,韓國總統任期 5 年,不允許連任;而文在寅希望修改成任期 4 年,可以連任 1 屆。他曾多次表態稱自己不會尋求連任。至於修改的原因,他認為是 " 可使總統和地方政府首長的任期基本保持同步。" 文在寅此前也多次強調,有必要通過提前修憲完善國傢治理體系,而現在正是修憲的合適時機。

韓媒稱,文在寅對於修憲意志堅定。他在 13 日曾反問," 如果此時還對修憲表現出消極的態度,那麼何時才能制定憲法的法律依據?何時才能制定符合比例性的選舉制度?"

至於規定韓國法定首都一事,報道指出,首爾僅僅是不成文憲法中的首都。修憲後,憲法可以規定行政首都或經濟首都。據悉,文在寅考慮通過修憲,將世宗市指定為行政首都,並將青瓦臺搬遷過去。

根據韓國法律,修憲案可以由國會提出,也可以由總統提出。經過 20 天公示期後,修憲案需獲得國會至少三分之二贊成票才可通過。此後,修憲案接受公投,獲得多數贊成後便可生效。韓國上一次修憲是在 198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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