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網上征婚,不料掉入 " 桃色陷阱 ":對方以 " 見面禮 "、買鉆戒等為借口,先後騙走瞭他 3.8 萬餘元錢。
19 日早上 11 時許,雲巖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接到侯某報警稱,他被騙瞭 3.8 萬餘元錢。接警後,民警王警官等人隨即趕到貴州飯店附近,將侯某接回所作進一步瞭解。
據介紹,23 歲的侯某傢住貴定。到瞭成婚年齡,他一直想找一個心儀的對象。7 月 17 日,他通過 " 約愛 " 征婚平臺,搜索附近的人與一名叫 " 蝶兒 " 的女子搭訕。期間,對方稱對侯某很有好感,希望進一步瞭解,侯某便添加瞭對方的微信,對方的呢稱為 " 晴兒 "。
侯某說,他和晴兒聊得很投機。晴兒自稱已經離婚,想找男友。如果侯某願意,她願意嫁給他。侯某信以為真,當即約見晴兒。晴兒自稱將從上海坐飛機前往貴陽見侯某,但機票還差 200 元錢,侯某隨即給對方發瞭 200 元的微信紅包。
18 日晚,晴兒稱已經到瞭貴陽,但是太晚瞭想休息,雙方約定 19 日早晨見面。聊天中,晴兒提出讓侯某打 1 萬元錢給父母作見面禮。侯某為早日見到晴兒,隨即將 1 萬元錢打到對方提供的銀行賬號裡。
19 日上午 10 時許,侯某花瞭 200 元錢,買來一束玫瑰花,準備去見晴兒。此時,對方又提出要求,稱需要 2.8 萬元購買鉆戒,買瞭鉆戒就跟侯某回傢。侯某有些猶豫,但還是給對方打瞭錢。11 時許,侯某拿著玫瑰花來帶兩人約定的地點——貴州飯店附近。此時,晴兒又稱錢不夠,還需要 2.8 萬元買鉆戒。
侯某覺得有些不對勁,就拒絕瞭對方。不料晴兒將他拉黑,再也聯系不上。意識到被騙瞭,侯某這才報警求助。
目前,北京路派出所已經立案偵查,案件正在偵查中。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張鵬
責編 侯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