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武漢樓市新規:禁止半夜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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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網 3 月 16 日訊(武漢晨報 記者冷靖華)記者昨從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瞭解到,我市剛剛出爐《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全過程監管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中提出將對商品房銷售全過程實施監管,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意見中提到,實行銷售方案備案與公示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向房管部門提交申報預售房源銷售方案,銷售方案備案後,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通過銷售現場、網絡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已備案的銷售方案。

此外意見提出,將實行售中現場巡查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須在 10 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銷售時間須在上午 9:00 至下午 20:00 之間。項目銷售期間,應主動配合並接受房管部門的現場監督。

而在商品房項目公開銷售後 3 日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還須向房管部門報告房屋銷售情況,提交認購人名單,並通過 " 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和備案系統 " 將認購人與所購房屋進行實名綁定,原則上不得調整變動。銷售後 30 日內,房管部門應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對購房人進行抽樣調查。

當意向購房人數多於項目準售房源的,宜采取公證搖號方式公開銷售。

對違反規定的開發企業,將被依法責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符合法定處罰情形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將暫停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資金撥付。

責編: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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