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法院也來 " 湊熱鬧 ":拍賣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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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 " 雙十一 " 購物節,法院也不忘跟著 " 湊熱鬧 "。

據北京青年報 11 月 11 日報道,從 11 月 11 日 10 時到 12 日 10 時止,北京大興法院將在某司法拍賣平臺上公開拍賣馬匹 11 匹。這 11 匹馬來自一起執行案,馬匹評估價值為 28 萬元,起拍價 22.4 萬元,需要交納保證金 2.3 萬元。

北京大興法院將公開拍賣馬匹 11 匹。 北京青年報 圖

馬匹被充當強執物品

張楠和李賢(化名)是多年好友,張楠在大興黃村鎮鵝房村南經營瞭一傢馬術俱樂部。2007 年 4 月,二人達成協議,張楠提供場地,李賢出資建馬房。該協議簽訂兩個月後,李賢建成瞭 22 間馬房和 8 間料庫、草庫等房屋。

之後,二人因為馬房交付使用等問題產生矛盾,張楠訴稱李賢未按合同約定將馬房交付自己使用。2012 年 5 月,經過大興法院判決,解除瞭二人在 2007 年簽訂的《合作協議》,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2013 年,張楠再度向大興法院提告,要求恢復土地原狀,要求李賢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李賢將其所建馬房和其他房屋拆除,並將建築垃圾清運幹凈、騰退占用土地;賠償原告張楠損失 38 萬元。

2016 年 1 月,張楠作為申請人向大興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後,法院向被執行人李賢送達瞭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經查,僅發現被執行人在涉案場地有馬 8 匹,此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法院執行馬是頭一遭

2016 年 2 月,大興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查封上述場地、地上物及馬匹。查封期間,馬匹仍留在馬場,飼養依舊由被執行人李賢負責。

" 這是大興法院執行第一次遇上馬。" 本案的承辦人、大興法院執行局執行實施庭的法官王福永表示,房車、存款等財產在執行中較為常見,牛羊雞鴨等活物也遇到過," 但執行馬,卻是頭一遭。"

更讓人頭疼的是,據被執行人李賢稱,這 8 匹馬是名馬,是有血統的,其中一匹公馬的 " 父親 " 來自日本,是純血馬,價值自然不菲。

" 像一般的被用來食用的傢禽牲畜,會有一個市場參考價,多少錢一斤。但是,如果這些是名馬,有特殊的品種、品質和血統,那就不能論斤稱瞭。" 王福永說。

等待拍賣的馬匹 圖自司法拍賣平臺

8 匹馬變 11 匹評估價 28 萬元

2016 年 4 月,該案查封之後,轉入對馬匹的評估程序。" 雖然被執行人稱自己的馬有血統,但是他沒有證書、發票等證據,也沒有賽馬協會的認證。" 王福永稱,因馬匹性質特殊,涉及品種、品質及血統的鑒別,專業化程度較高,目前極少有評估公司具備相應資質。"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我院決定通過向多傢養馬場詢價的方式確定市價。"

通過走訪、邀請等方式,王福永接觸瞭北京、河北等地的六七傢養馬場,最終確定瞭 8 匹馬的價格為 32 萬。" 但被執行人不認可這一評估方式,也不認可最終的估價。" 2016 年 12 月,高院第一次搖號確定的評估公司表示不具備該類財產的鑒別能力,未接受委托。之後,搖號確定第二傢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 這期間,有幾匹馬生產,產下瞭 3 匹小馬駒,8 匹馬變成瞭 11 匹。" 王福永說,2017 年 3 月,第二傢評估公司出具報告,馬匹價值為 28 萬元。

記者登錄司法拍賣平臺看到,這 11 匹馬評估價 28 萬元,起拍價 22.4 萬元,需要交納保證金 2.3 萬元。法院也對這筆拍賣進行瞭風險提示:馬匹目前由被執行人控制,法院無法控制馬匹在預展和交付過程中出現傷殘及死亡情況。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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