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評 | 丟瞭快遞沒事,丟瞭魂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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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 /ZAKER 南京 首席評論員 胡雪言

又㕛叒叕有網購的被騙瞭。

說 " 又 ",是因為繼通訊詐騙的 " 高潮 " 過去以後,網購詐騙案呈高發態勢,且不斷有人中招。

據現代快報報道,一位網購者的貨物被快遞公司遺失,有人冒充快遞員 " 主動賠償 " 雙倍貨值 50 元,但要求買傢掃描他發來的二維碼,最終從買傢的銀行卡中套走瞭 13 萬元,警方介入後追回瞭 8 萬元。

近一個受害者的遭遇大同小異,也是掃瞭二維碼後 1.47 萬元被轉走。

稍加分析可以發現,這兩個案例的第一個共同點是 " 貨物遺失 ",正常程序是向賣傢索賠。可是當有人要求 " 私瞭 " 且願意 " 加倍賠償 " 後,買傢就暈瞭,典型的貪小便宜吃大虧。

第二個共同點在技術手段上,都要求買傢掃描對方發過來的二維碼,說是要跟蹤理賠流程和進度,這一掃就中瞭招。

當然,提供銀行賬號是該騙術不可缺少的環節之一,這可以 " 理解 ",不提供賬號賠償的款項怎麼入賬(難道區區 50 元不可以微信轉賬?發紅包也行哦,我表示自己很機智)?讓人百思不解的是,騙子要求買傢提供銀行卡密碼,買傢居然照辦。

這是怕沒有密碼對方打不進去款嗎?

如果我是騙子,我得說,碰到這樣的受害者,想收手都有點不好意思。

不瞞您說,我的絕招是,陌生電話堅決不接——連說話的機會都不給你,讓你騙!

當然,僅僅抱怨騙子太狡猾是不夠的,僅僅責怪受害者缺乏警惕性也是不公平的。

如果上述買傢的快遞信息未被泄露,就算他再沒腦子甚至主動求騙,隻怕也沒機會吧?

近年來,有關部門加大力度,打擊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活動,但效果仍不能令人滿意。

最近正在追胡歌主演的《獵場》,最新的劇情是,獵頭公司引誘男主鄭秋冬盜取其供職的法資銀行客戶信息,面對 18 萬元的好處費,一朝被蛇咬的男主萬分糾結。

但是袁副總經理的一番歪理,卻可能打消鄭的負罪感:一、你隻是轉移信息,別人利用信息做什麼與你無關。二、信息共享是為瞭更好的服務大眾,是好事。三、目前信息保密,但將來信息共享是大趨勢,你不過早走瞭一步而已。吧啦吧啦吧啦 ……

邁出錯誤的第一步之前,往往需要說服自己的理由。

替鄭秋冬捏把汗的我,都快給說動心瞭。

回到網購詐騙案,我忽然聯想到,如果有人為瞭實施詐騙,從一開始就扮演 " 賣傢 " 呢?這就不是信息泄露那麼簡單瞭。

細思極恐。

(編輯 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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