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 7 次搶劫殺害 4 人 作案手段太殘忍

11-10

浙江珠寶第一大案,也曾是 " 浙江第一懸案 " 的嫌犯徐利,明天將在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今年 3 月 29 日,徐利在諸暨市一傢棋牌室內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徐利在指認現場

為瞭揭開塵封二十多年的血案,紹興市檢察院成立瞭由該院檢察長胡東林任組長、公訴部主任楊琦等員額檢察官組成的辦案組,辦案組專門詢問瞭徐利的妻子,核實徐利的生活軌跡及異常情況,瞭解徐利的個人成長經歷、傢庭背景、性格特征等,以解析徐利的犯罪心理、作案動機等主客觀因素。

10 月 17 日,隔著鐵柵欄,徐利向前去提審他的檢察官供述自己曾犯過的那些事 --1993 年以來發生在臺州臨海、湖州長興、寧波市區、紹興諸暨等地的系列搶劫殺人案。

最終,紹興市檢察院形成瞭長達 236 頁、14.7 萬字的公訴案件審查報告,也逐漸還原瞭系列搶劫殺人案的真相始末。

10 月 20 日,紹興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徐利提起公訴。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從 1993 年到 2007 年,15 年時間裡徐利前後共實施瞭 7 次搶劫,造成瞭 4 人死亡、1 人輕傷、劫取財物數百萬元。

劫案,從一件 " 白大褂 " 說起

徐利 1972 年出生於浙江臨海,傢中兄弟姐妹眾多,隨著父親去世傢中也失去瞭經濟支柱,全靠母親零散打工維持生計,傢境困窘。

從初中畢業就開始打工的徐利,常處於 " 打工 - 待業 " 周期,每次工作時間都不長。未滿 18 周歲的徐利因盜竊,還被臨海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1993 年

21 歲的徐利因經濟拮據動起瞭搶劫的念頭,曾因住院 1 個多月而有所熟悉的臨海臺州醫院就成瞭他的目標。

根據起訴書指控,9 月 6 日晚 21 時許,徐利攜帶事先購買的假手槍等作案工具進入臺州醫院,竊得一件白大褂,把自己偽裝成為醫生,伺機作案。次日凌晨 1 時許,徐利潛入住院部一樓掛號收費間內,見值班人員在睡覺,遂一手掐住對方脖子,另一手持假手槍進行威逼,又用繩子將人手腳捆綁,當場劫得 8 千餘元後逃離現場。

1994 年

徐利的下一個搶劫目標是金融機構。起訴書指控,1994 年 7 月 22 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撬棒、尖刀等作案工具,通過爬窗、撬門等方式進入臨海市城南信用社實施搶劫,見值班人員正在一樓營業廳內床上睡覺,遂用尖刀朝其猛刺數刀,致其被刺破心臟大出血死亡。嗣後,徐利用撬棒撬金庫門未果,逃離現場。

1994 年

隔瞭不到四個月,11 月 6 日凌晨,徐利經多次踩點後又對浙江省長興縣長興龍達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搶劫,他通過換氣扇入口爬入公司一樓,見值班人員正在睡覺,遂用事先準備的撬棒朝人猛擊數下,致其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隨後,他用撬棒和從現場拿取的臺虎鉗、菜刀等工具撬開公司金庫門及金庫內的鐵皮櫃等,劫得黃金飾品、珠寶玉器、手表、現金等財物共計 70 餘萬元。

作案後,徐利將劫得的黃金飾品等熔化成塊,與部分玉器、手表分批賣出,將剩餘玉器等財物裝在瓦罐內埋於老傢住宅地下。

" 之前搶來的財物銷贓所得的錢,被我花得差不多瞭,我就又產生瞭搶劫的想法。當時臨海有寧波的直達車,我就坐車去寧波踩點。" 在看守所內,徐利供述道。

1995 年

據他供述,1995 年 12 月 6 日凌晨,他攜帶事先準備的兩支手槍、撬棒及尖刀等作案工具,來到寧波市中山東路的綠洲珠寶行,通過珠寶行頂樓電梯機房內的電梯井道攀爬至一樓,撬開電梯門後進入一樓營業大廳,見值班保安徐某良、鄭某榮正在大廳內看電視,遂持手槍對二人進行威脅。

期間,發現徐某良欲轉身取物,便用手槍朝其背部開瞭一槍,並用槍猛砸其頭部數下致其不動,後來,又用繩子將二人雙手反綁,並用毛巾堵住嘴巴。

將兩名保安制服後,徐利用撬棒、尖刀撬開瞭珠寶行裡的飾品櫃、保險箱等,將黃金、白金飾品等共計 100 餘萬元財物搜走,臨走前用手槍朝兩名保安頭部各開一槍,致二人顱腦損傷死亡。

" 綠洲珠寶案 " 中,徐利通過賣掉劫得的部分黃金飾品等,獲利上百萬元,還有部分贓物被警方起獲。然而,劫到財物之後,徐利經常沒有節制的揮霍,又染上賭博的惡習,屢賭屢輸。

除夕之夜響起瞭槍聲

徐利與曾是同學的女友楊某麗結婚,由於妻子在紹興諸暨一傢醫院上班,徐利婚後就住在瞭諸暨。在提審中,徐利告訴檢察官,他一直騙老婆說是在做藥材生意,實際上出門都是在賭錢,差不多過瞭兩年,錢花完瞭,就又想到去搶劫。

1998 年

據起訴書指控,1998 年 4 月 7 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手槍、撬棒及自制手雷等作案工具,蒙面攀爬進入事先踩過點的紹興供銷大廈,行至二樓珠寶櫃附近時,剛碰到值班保安正在巡邏,遂用手槍朝保安強開瞭一槍,見保安未被擊傷並逃開呼救,遂離開現場,途中將自制手雷、撬棒等丟棄於附近。

在諸暨成傢的徐利,有賢惠的妻子持傢,還生瞭一個乖巧的女兒,但是這些都沒能使他停止犯罪的步伐,為瞭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承擔賭博的開銷,徐利選擇隱瞞妻女繼續實施搶劫。

2004 年

2004 年,就在千傢萬戶闔傢團圓過除夕夜迎新年的時候,諸暨市第一百貨商店發生瞭一起劫案。

根據指控,1 月 22 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手槍、尖刀、撬棒,帶上瞭護膝及黑色線褲等,蒙面攀爬至諸暨市第一百貨商店三樓平臺後進入店內,行至二樓時,見值班保安正在睡覺,遂上前用尖刀捅刺,刺中保安臉頰後遭對方奪刀抵抗並逃跑呼救,便朝保安腿部開瞭一槍,擊中其大腿後逃離現場。

2007 年

為瞭還賭債,徐利把一傢居住的房子賣掉瞭,但仍舊在外面欠下不少賭債,就又打起搶劫主意。

根據起訴書指控,經對諸暨市嘉瑞珠寶店多次踩點後,2007 年 11 月 6 日,徐利試圖采取以高壓電擊暈值班人員後,爬窗入內的方式作案。他將電線一頭用紮鉤連到附近配電房內變壓器上,另一頭掛於珠寶店值班室的防盜窗上,然而,因防盜窗遇高壓電發熱並冒出火花,被店內值班保安發覺,徐利隻好倉促逃離。

專案組在調查

檢察機關透露說,由於做瞭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審查起訴工作進行得比較順利,徐利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

在辦案組最後一次提審訊問徐利時,他在坦白罪行的同時,更表達瞭自己的懺悔。

在鐵柵欄的那一側,他跟檢察官說,犯案後,自己也會在夜裡做噩夢,至於被抓獲歸案,他說這一天總歸是會到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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