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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外地遊玩就圖個好心情。7 月 26 號,西安的李先生帶著妻子一起去山東青島遊玩,由於聽信瞭出租車司機的勸說,自己不但多花瞭錢,還生瞭一肚子的悶氣。7 月 29 號上午,記者在西安見到瞭李先生。他說,7 月 26 號,他和妻子一起去山東青島遊玩,下午到達當地後,就搭乘瞭一輛出租車,準備去附近的景點逛逛,沒想到司機得知他倆是外地人後,就熱情的推薦起來。
李先生:" 出租車就一路有說有笑的先給人好感,就說我做昨天剛帶我媽在這吃過,拿照片給我媳婦一看,說這也不貴就 70 塊錢一斤龍蝦,來就吃好一點,就吃這一次。"
隨後,李先生和妻子就被司機拉到瞭青島市嶗山區的一傢海鮮餐廳,進店後,他們挑選好龍蝦後,店員就告知要去挑選座位。等他們坐下,工作人員拿過來一個單子讓他們簽字。可這龍蝦的價格並不是是出租車司機所說的每斤 70 元。
李先生:" 兩個服務員過來瞭,過來瞭以後說,麻煩你把這個單子給這上面簽個字,我說這個為啥還要簽字,他說確認做不做,我說行然後簽瞭,簽瞭以後,看上面是 368 元,當時已經點瞭,龍蝦也死瞭,咱外地人到那瞭也不好給人傢說啥。"
從李先生提供的結賬單上看到,當天李先生共消費有兩項,其中龍蝦椒鹽三吃這項顯示,重量 2.6 斤,一斤 368 元,金額為 956 元。在李先生看來,雖然他在 368 的單子上簽瞭字,但對方拿出的是死龍蝦,這讓他當時難以回絕。
記者:" 當時店傢有沒有向你出示菜單或者告知你價格是多少?"
李先生:" 始終沒有告知價格以及出示菜單,他隻是把龍蝦拿出來之後,直接燙死,你想死瞭你也退不成。"
李先生說,事發後他才感覺從出租車司機的推薦,到在店裡的消費過程,都和正規的不太一樣。回西安後就將此事的經過發到瞭微博,沒想到有不少遊客和他聯系,告知曾和他遭遇過相同的事情。李先生說,經過協商,商傢已將當天所消費的金額進行瞭退還。
李先生:" 當時消費瞭 960 多,店方退給我 950 多塊錢,然後還聯系我刪除這個微博。"
本來事情到此就結束瞭。然而,店傢又在微博中貼出照片稱,李先生曾要求五倍賠償,有敲詐的嫌疑。記者從店傢貼出的截圖上看到,李先生雖然提出過五倍賠償,但同時表示自己提出這一要求是依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此,李先生表示當時對法律規定索賠標準理解有誤。記者瞭解到,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記者今天從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上瞭解到,7 月 28 號下午,嶗山區消費整治辦公室會同市場監管、商務、物價、食藥監等部門對該店進行瞭聯合檢查,目前,該店已經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