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子戶”、“釘子樓”都是城市更新改造進程中的老大難問題,切不說存在著很多歷史遺留的政策不說,就單單說由於工程長期無法開工所帶來的影響就已經無法估量。
說到深圳最牛的“釘子樓”,那要算深圳北站附近這幾棟爛尾樓,周邊都已拆遷完畢,就剩這幾棟孤零零矗立在北站東廣場旁邊,還真是如釘子般紮眼。
掐指算算,已是七年。
七年談判 最終拆除
FINALLY!一朝拆除,七年多“馬拉松式”的拆遷談判塵埃落定,北站建設翻開瞭新的篇章。
爛尾樓被認定違法
賠償金一直談不攏
5 月份,這裡三棟“釘子樓”中的其它兩棟已被拆除,剩下這棟留守的楊女士一直在堅持。
1993 年,楊女士取得該土地的“兩證一書”,在占地 120 平米的土地上興建瞭建面約 1000 平米的農民房。
自從這棟房子被認定為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以後,拆遷賠償金就成瞭談判的重要議題,截至 5 月份,楊女士仍希望通過物業置換的方式來解決。
人去樓空,“龍華區民治街道樟坑華僑新村 3 號”標牌落在地上。
賠償金多少?
街道辦:嚴格按政策執行
大傢最最關心的賠償金問題,此前記者曾在相關部門瞭解到,對於樟坑華僑新村的房屋征收補償單價,執行每平方米六千多元,這不包括二次裝修補償。
如果按這一價格,補償費用大約六百多萬元。不過民治街道辦並未透露最終的賠償金額。
爛尾樓的前世今生
樟坑華僑新村位於民治梅隴路西側,總面積為 4.8 萬平方米,用地性質為村民集體所有,在全市 17 個重點建設區域 —— 北站商務中心區內,於 2010 年被納入深圳市土地整備計劃。
1992 年,該地塊被申報規劃為宅基地,用於樟坑村原村民及原籍在深圳市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私人建房。之後該地塊被分割出售,幾易其主,種種原因致使爛尾。
隨著北站的建設加速,其它的爛尾樓逐漸明晰產權和賠償方案後被拆除,就剩下 3 棟,孤零零地立瞭多年。
寶安政府多次啟動行政拆除程序,向業主下達強制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三位業主不服提起行政復議,寶安區政府作出維持原判決定。
三位業主隨後提起行政訴訟,分別上訴到寶安區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一審二審,2016 年 12 月,二審結果仍然判決業主敗訴。
經過多方七年的努力,其中兩棟爛尾樓於今年上半年簽訂瞭征地拆遷補償協議並拆除。
今年 11 月初,最後一棟爛尾樓的業主最終簽訂瞭土地整備征收補償協議。
一場歷時七年的征地拆遷談判最終落幕。
接下來,這裡將建設深圳北站東廣場二客站控制區。
記者:陳容清
編輯:戴旭
美編:靜
審核:曾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