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7 日上午,遵義市一名 62 歲的農村老黨員,因交通事故逝世後,捐出肝及雙腎,挽救瞭 3 人性命。據悉,這位老黨員在世時就非常熱心,還積極幫村民修公路。最終促成這一義舉的,是他的妻子的哥哥、另一位在世的老黨員。
意外 避讓疾馳小車仍被撞傷頭部
這位 62 歲的老人叫李光明,傢住遵義市匯川區沙灣鎮混子村。10 月 23 日清早,李光明送著兩名孫子,沿鄉村路去上學。
但他沒有想到,半路上,一場危險來襲。" 當時一輛面包車突然失控,朝我父親撞過來。" 李光明的兒子李明鵬說。
面對突如其來的一幕,李光明本能地往路邊避讓,並已經退至公路邊農傢院壩裡,但這輛面包車卻沖進瞭院壩,將老人撞倒在地。老人頭部碰在一塊預制水泥板上,當場昏迷不醒。
23 日下午,遠在沿海打的李光明老人的 3 個兒子,聞訊全部趕回遵義,迎接他們的,卻是躺在病床上雙眼緊閉的父親。
" 沒想到父親會傷得這麼嚴重。" 李明鵬說,那位肇事司機馮某,也是當地人,而且手續齊全。事發後,對方在積極配合救治。
據瞭解,李光明是一位老黨員,在村裡也是位熱心人。當地村民說,前幾年,村裡修通組公路時,李光明積極向上爭取,並不分白天黑夜與村民一起勞動,挖通瞭一段 1.5 公裡的毛路。
義舉 老黨員促成老黨員捐器官
李明鵬介紹,雖經院方努力救治,但父親的病情已到無力回天的地步。10 月 26 日,相關專傢已判定其達到醫學上的腦死亡標準。
李明鵬說,父親還是一位退伍軍人。今年 7 月底,他應戰友之邀,去北京旅遊一趟。" 當時父親說,自己可能是最後一次見戰友瞭,不料一語成讖。"
" 我們從新聞報道上,瞭解到器官捐獻的相關內容。" 李明鵬說,父親生前是個熱心人,捐獻器官,應該不會違背他做人的原則。
不過,62 歲的母親陳代容,卻難以接受這種做法。因為在農村傳統觀念看來,人離世後,還是應該完好地入土。
最終,李光明妻子的哥哥、退休教師、同為老黨員的陳代忠,做通瞭姐姐的思想工作。" 人死不能復生,何況他的死還可以救人?" 陳代忠勸說姐姐道。
" 他的器官捐出去瞭,等同於他這個人,還活在世上的,不也很好麼?" 經過陳代忠勸說,最終妹妹同意捐獻器官。
10 月 26 日深夜,經交警部門、遵義市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遵醫附院及李光明傢屬共同溝通,最終 4 方於 27 日凌晨 0 時左右,達成捐獻協議。
27 日上午 8 時許,在醫院病房,上述 4 方相關人員,向李光明作最後的告別之後,李光明被推進手術室。
當天上午,在遵義市紅十字會器官捐獻協調員見證下,醫生從李光明體內摘取瞭肝臟和雙腎,成功移植到 3 位重病患者身上,讓他們重獲新生。據悉,這也是遵義市第 27 位器官捐獻志願者。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黃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