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上散佈涉南京大屠殺極端言論,這次為何是刑事拘留?

03-11

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 3 月 11 日下午 6 點多,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平安南京 " 發佈消息稱,兩男子因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其中,27 歲的山東男子王某因在網上散佈涉南京大屠殺的極端言論,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這意味著,王某一案進入瞭刑事案件程序。

此前,兩名男子唐某、宗某在南京紫金山抗戰碉堡前穿侵華日軍軍服拍照,被南京玄武警方行政拘留 15 天;上海男子孟某在微信群中污蔑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並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拍視頻發泄,先後被上海、南京警方行政拘留 5 天、8 天。

現代快報記者註意到,同樣是在網上散佈涉南京大屠殺極端言論,為什麼孟某被行政拘留,而王某被刑事拘留呢?

警方通報:兩男子通過網絡散佈極端言論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通報中稱,3 月 8 日,南京警方先後接群眾舉報兩起網絡滋事違法犯罪警情:微信名 " 聖誕老人 " 的網民在微信群中發佈涉及南京大屠殺的極端言論,昵稱 " 落落 " 的網民在 QQ 群中煽動以駕車沖撞行兇等極端方式制造事端。南京警方對上述兩起警情高度重視,在安徽安慶、池州和江蘇省揚州警方的大力協助下,經連續工作,將嫌疑人王某、洪某抓獲並刑事拘留。

經查:3 月 8 日 16 時許,王某(微信昵稱:聖誕老人,男,27 歲,山東省濟寧市人,曾因強奸罪被判處刑罰)因到南京找工作嫌招工薪資較低等個人原因,為發泄心中不滿,在群名為 " 南京兼職全職群 2" 的微信群(群成員 315 人)內發佈 " 南京就是一個坑,應該讓日本人在(再)屠殺一次 " 的違法言論,特別是發佈瞭踐踏人類基本倫理道德、極大傷害民族感情的惡毒言論,隨後上述違法言論被轉發擴散,造成惡劣影響。3 月 10 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對王某刑事拘留。

3 月 8 日下午,洪某(QQ 昵稱:不知未卜,男,35 歲,揚州市人,系 " 錢寶網 " 集資參與人,參與非法集資充值 16.05 萬元,提現 18.32 萬元)因不滿公安機關依法查辦 " 錢寶網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在 QQ 群 " 備用防走散旅遊 "(群成員 525 人)以群昵稱 " 落落 " 發佈違法言論,煽動他人實施駕駛卡車沖擊國傢機關、劫持人質、持械行兇等違法犯罪行為。3 月 9 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依法對洪某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無論是散佈踐踏人類最基本倫理道德、傷害民族感情的違法言論,還是通過信息網絡煽動實施違法犯罪制造事端,都是對公共秩序的嚴重破壞,王某、洪某均已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警方重申,網絡社會已經融入現實社會,通過網絡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必然會對現實生活和社會造成直接和客觀的危害,具有現實的社會危害性。公安機關將一如既往,對利用信息網絡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王某為何會被刑拘,而不是行拘?專傢解讀

不少人註意到,此前上海男子孟某在 400 人的微信群中發佈 " 南京殺三十萬太少 " 言論,被上海警方處以行政拘留 5 天的處罰。之後,孟某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拍視頻發泄,被南京警方行政拘留 8 天。此次,山東男子王某同樣散佈類似極端言論,為什麼會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

對此,南京警方有關人士告訴現代快報記者,警方對王某執行刑拘,主要是出於事情本身情節的嚴重程度。王某在微信群中發佈的極端言論並不止通報中的一句,他還發佈瞭更極端的違法言論,情節比較嚴重,而且上述言論被轉發擴散,造成的影響惡劣。警方綜合王某的情節認為,王某涉嫌尋釁滋事犯罪,警方是按刑事案件來辦理的。

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偉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目前他對王某一案的具體情節不太瞭解,但從警方通報的情況看,警方將王某刑拘,是因為警方認為王某的極端言論很惡毒,而且造成惡劣影響。也就是說,警方認為,王某的情節應該是比上次孟某的情節重,涉嫌尋釁滋事犯罪,而不是治安處罰法中的尋釁滋事違法行為,所以警方將其作為刑案辦理。至於王某有前科,這與警方采取刑拘措施並無太大關系。王某有前科這一情節,和下一步法院處罰時是有關系的。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祥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從警方通報的內容看,王某的極端言論傷害瞭我們的民族感情,在網上轉發擴散,造成瞭不良影響。警方對王某刑事拘留,主要是根據事情本身的嚴重程度做出來的。孫國祥表示,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對王某采取刑事拘留,說明警方下一步要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此案。下一步,公安機關在偵查結束後,王某一案接下來可能要進入公訴、審判程序。

(編輯 蔣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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