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趙竹生 記者 林清智)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9 月期間,交通違法共計 117 起,且所駕車輛脫檢半年,累計計分用 25 本駕照都不夠扣—— 10 月 24 日,這樣一名司機被鎮江新區交警大隊民警依法暫扣。
△執法現場。通訊員 供圖
警方介紹,24 日 14 時 30 分,鎮江新區男子龔某駕駛車號為蘇 LX7xxx 的白色別克轎車,沿通港路由北向南行駛,該車因逾期未檢且涉嫌 20 起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被新區交警大隊查緝佈控系統鎖定,正在路口執勤的民警立即按指令對該車實施攔截。
民警經調查發現,該車最後一次年審期止於 2017 年 3 月,逾期半年未年審;該車違反禁止標志、闖紅燈、不按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達 117 起,其中,2015 年 69 起,2016 年 44 起,2017 年 4 起,最多一天交通違法達 6 起。
" 我們曾經多次與車主聯系,但車主一直都以自己忙為由,未到車管部門去清除交通違法和參加機動車年檢。" 民警稱,該車因交通違法超過 20 起未及時清除,早已被警方列入瞭 " 黑名單 "。
民警用 1 個多小時為駕駛人算瞭一筆賬:117 條交通違法累計罰款 11950 元,計分 309 分,按一本駕駛證記 12 分計算,25 本駕駛證都不夠扣。
(編輯 李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