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仇什麼怨?男子入室砍死女兒追殺母親

03-23

(網絡配圖)

2016 年 4 月 6 日 8 時許,張某闖入西崗區雙興街 265 號樓一樓一戶居民傢中,將獨自在傢的 28 歲女子郭某砍死。郭某母親回傢剛剛打開房門,遭持兩把菜刀的張某追砍受傷。張某行兇後並沒有逃走,被警方當場擒獲。後經鑒定,張某患有未特定精神障礙(緩解期),而所謂的仇怨竟然是他臆想出來的。張某犯故意殺人、盜竊罪,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男子入室殺死 28 歲女子
血案發生後不久,記者在現場采訪時看到,郭某傢裡廚房的兩扇窗戶各有一個破洞,樓前還有斑斑血跡。" 當時聽見外面有人喊,我出門一看,發現有個男的拿著兩把菜刀,正在追砍一個女的。" 附近居民於先生說,這名男子雙手各拿一把菜刀,前面跑的是住在他傢隔壁的鄰居韓某," 韓某後腦部位被砍瞭一刀,還在淌血。"
於先生說,他趕忙撥打瞭報警電話,行兇男子沒有追上韓某,但沒有離開現場,而是試圖再次進入郭傢,但此刻郭傢房門已經鎖上瞭,氣憤的男子用菜刀將郭傢廚房的兩扇玻璃砍碎。
隨後行兇男子拿著兩把菜刀在樓前轉悠," 被砍的韓某躲在遠處的樓角處,也不敢上前,因為她一過來,行兇男子就追過去,她就跑開。" 民警趕到後,第一時間將行兇男子控制住,而被砍傷的女子也被送上瞭救護車。
隨後,韓某 28 歲的女兒郭某在傢中被發現時已經停止瞭呼吸。於先生說,男子行兇後沒有離開,待韓某回來後,剛一開門還沒進屋,這個男的就拿刀追瞭上來," 我鄰居就跑,結果後腦處被砍瞭一刀,幸虧她反應及時,沒有進屋,不然也夠嗆。" 於先生說。
所謂仇怨竟是臆想出來的
犯罪嫌疑人張某,男,1969 年出生,戶籍地吉林省農安縣。2016 年 4 月 6 日,張某被刑事拘留,同年 10 月 18 日被依法逮捕。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殺人、盜竊罪對張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2016 年 4 月 6 日 8 時許,張某以看電表為由騙開郭某傢房門。張某進屋後用手猛掐郭某的脖子,待郭某昏迷後,張某用放在茶幾上的尖刀猛刺郭某頸部一下。
張某在郭某傢內盜走 6385 元,後郭某的母親韓某回到傢中,在與張某碰面後,張某沖到廚房拿起兩把菜刀,猛砍韓某的頭部,韓某跑出屋外呼救,在場群眾將拿刀追趕韓某的張某制服,後張某被偵查機關抓獲。而此時,28 歲的郭某已經不幸身亡,經鑒定,郭某系頸部受外力作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而韓某頭部損傷也構成輕傷二級。
據瞭解,張某原本在大菜市做小買賣,而受害的郭某傢也在大菜市做小買賣,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張某下此毒手呢?張某的傢人表示,最近一段時間張某的精神不太正常。案發三年前,張某說他批發瓜子的時候抽瞭一根賣炭的人給他的煙,抽完嘴麻不舒服,案發一年前姓郭的那傢人在他眼前抽瞭一根煙,他又感覺和三年前一樣不舒服,姓郭的那傢跟賣炭的那傢有親戚關系。
張某表示,以前在大菜市賣瓜子時從被害人傢進過貨,有一次被害人親戚遞給他一根煙,他抽完煙就跟得瞭病一樣,傢裡人都瞧不起他,案發當天張某妻子和女兒要把他送回老傢看病,張某生氣,就來到被害人傢行兇。
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16 年 10 月 11 日,張某被鑒定為患有未特定的精神障礙(緩解期)、有訴訟能力。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張某盜竊公民私有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張某系精神障礙,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其犯數罪,依法應並罰。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佟亮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