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官因不滿法院判決,發短信辱罵承辦法官 " 狗庭長 "。7 月 21 日下午,貴州省興義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妨害民事訴訟,對村官趙某某予以司法拘留 15 日,並處罰款 3 萬元。
據瞭解,7 月 18 日深夜 23 時許,鄭屯鎮某村黨支書記、市人大代表趙某某因對興義市法院審理其妻子黃某某為被告的遺產繼承與析產糾紛案一審判決結果不滿,酒後遂用手機編發短信,辱罵承辦法官鄭屯人民法庭庭長黃金龍,短信內容使用侮辱性語言 " 狗庭長 ",性質惡劣。
在此期間,承辦法官在判後答疑時,引導趙某某夫婦如對一審判決有異議,可以通過提起上訴等其他正常的程序維護其合法權益。當法院工作人員對 " 辱罵法官 " 事件進行調查詢問時,趙某某沒有悔改之意,造成不良影響。為維護正常的司法秩序,興義市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趙某某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7 月 21 日,在興義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主任會議上,通過瞭關於許可對趙某某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興義市人民法院監察室主任楊國富接受采訪時說:" 對趙某某實施司法拘留,維護瞭法律的尊嚴與權威,維護瞭法官的合法權益,保護法官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
目前,趙某某已被司法拘留。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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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亮點黔西南 盧生龍 漆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