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長沙市限購區域內商品住房銷售行為,10 月 24 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瞭《長沙市限購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搖號具體操作程序》的通知。
即日起,長沙市限購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正式實施搖號。操作程序明確:本市限購區域范圍內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凡累積購房客戶大於可供房源的項目,應采取公開搖號方式銷售商品住房。
開發企業提前 7 天向公證機構提出公開搖號公證申請,並提交公開搖號的具體規則和方案等材料。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後,應拿出公示後的準售房源進行搖號銷售,於搖號 3 日前在銷售現場(售樓部)發佈搖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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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晨報記者劉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