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嶽三猛)落馬的省部級及以上幹部,都與誰一起斂財?那些人都叫什麼名字?
近日,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瞭十八大以來 90 隻大老虎獲刑的新聞發現,28 人的同謀獲曝光,其中 19 人被指名道姓。
從雙方的關系來看,妻子占到瞭絕大多數,達 82%。此外,還有大老虎的弟弟、父親、小舅子涉案。
朱明國受審
同謀者被檢方或者法院公開姓名的大老虎共有 19 人,表格如下: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有妻子參與的,達到 15 個,占 79%。有兒女參與的,共有 9 人,占 47%。此外還有部分大老虎的案子涉及到弟弟、父親和小舅子等。這說明,與大老虎一起斂財的人群之中,妻子、兒女分列第一、第二大群體,他們占其中絕大多數。
看法新聞記者還發現,除瞭以上獲點名的情況,還有 6 隻大老虎也被指出瞭同謀者,隻不過未點名。他們分別是谷春立、孫鴻志、景春華、杜善學、陳川平、楊衛澤、朱明國、郭永祥、李春城。
郭有明受審
其中,隻有郭永祥是單獨或者通過其子斂財,其他 5 人都是單獨或者通過妻子斂財。這也就更加印證瞭以上結論:妻子是大老虎斂財最主要的幫兇。
值得註意的是,中紀委在通報 7 隻大老虎的違紀違規情況時,點出瞭他們為配偶、子女 " 謀福利 " 的詳情:
黃興國,為其子謀取私利;
王陽,為女兒謀取利益;
龔清概,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蓋如垠,其子收受財物,縱容、默許其子在其管轄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其配偶、子女接受他人贈送現金;
楊棟梁,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升遷打招呼;
徐建一,為其子在職務晉升方面謀取利益;
肖天,違規安排其妻工作並提任職務。
由此可見,在這種傢族式腐敗中,除瞭常見的 " 夫唱婦隨 " 外,領導幹部子女 " 不走正道 " 的情況也較為普遍,利用權力關系謀取私利的 " 父子兵 " 搭檔屢見不鮮。
早在兩年前,《人民日報》就指出,領導幹部的親朋好友和身邊工作人員,雖然並不執掌權力重器,在身份上卻有著特殊性。黨員領導幹部必須管好自己的身邊人,常打預防針、架設高壓線,決不能縱容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
要知道,對身邊人的胡來不加約束糾正,甚至打氣撐腰,到頭來的結果隻有一個:同堂受審、身敗名裂。
《中國紀檢監察報》認為,劉鐵男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在兒子劉德成小時候便說," 做人要學會走捷徑,要做人上人 "。劉鐵男後來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自己很少直接收受好處,絕大多數都是通過兒子收受他人財物的。
劉鐵男
正所謂機關算盡太聰明,劉鐵男一手給兒子設計的斂財 " 捷徑 ",最終卻使自己和兒子雙雙步入歧途,悔之晚矣。
新華社則指出,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都對領導幹部 " 修身齊傢 " 提出瞭要求、劃定瞭底線。領導幹部要把 " 修身齊傢 " 作為必修課。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孝順父母、夫妻和睦、重視子女教育、遠離低級趣味,為傢庭成員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