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造謠吉林洪災死百餘人 被判刑八個月

07-21

7 月 20 日消息,當日 11 時,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法院依法從快公開審理瞭一起網絡編造災情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高某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被告人當庭認罪,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以下是高某某編造的謠言:

一 、是吉林市旺起鎮在 "7.13" 洪災中死亡 100 餘人。

二 、政府故意屏敝通訊信號,使大傢無法打電話等通訊。

三 、政府官員截留救災物資,使受災群眾無法及時得到救助。

官方辟謠

一、據吉林市防汛指揮部通報,截止目前吉林市全市因災死亡人數為 18 人,失蹤 18 人;

二、網絡受損是因為洪水沖毀通訊設施導致網絡中斷;

三、政府截留救災物資純屬虛假信息。

高某某何許人

本文圖均為 江城晚報 圖

造謠者高某某,男,28 歲,系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旺起鎮四方村村民,7 月 17 日零時被警方抓獲。

高某某將編造的虛假災情信息在互聯網上直播,引發較多關註,嚴重擾亂瞭社會秩序。7 月 20 日 11 時,此案在豐滿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

經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被告人最後陳述,豐滿區人民法院當庭依法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291 條之一第二款和第 63 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高某某犯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此案庭審前,按照以庭審為中心刑事訴訟審判制度改革關於 " 對犯罪事實清楚、被告人認罪的案件,適用輕刑快辦及速裁程序進行審理 " 的要求,法庭經征詢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

在此案辦理過程中,公檢法三機關快立案、快起訴、快審理,對犯罪事實清楚、被告人認罪的案件,適用輕刑快辦及速裁程序進行審理。公、檢、法三機關通力配合,用時不到 4 天就快速審理瞭此案。此案從 7 月 17 日零時抓獲犯罪嫌疑人到 20 日開庭審結,共計用時 3 天零 11 個小時,進一步發揮集成優勢,合力打造輕刑快辦的綠色通道。

法院提醒

大災面前,謠言容易泛濫,如果任其發展,勢必導致人心惶惶,引發極為惡劣的影響,對當地人民群眾、救災力量也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大傢不要信謠傳謠,利用互聯網等傳播謠言的行為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造成社會恐慌的,將依法查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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