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年出生的紀某 ( 化名 ) ,因與一男子發生感情糾紛,買來老鼠藥放入飯菜內,等到男子吃下後紀某又後悔瞭。經過搶救,男子雖康復出院,但紀某卻犯下故意殺人罪。近日,她在長豐縣法院獲刑。
紀某今年 26 歲,宿州人,租住在合肥長豐縣一小區。2017 年 2 月,紀某與管某 ( 化名 ) 相識,後因感情糾葛兩人產生矛盾。同年 10 月 5 日上午,紀某購買瞭殺鼠劑、除草劑等藥物放在飯菜中,並約管某晚上到其住處吃飯,想與其同歸於盡。當晚飯後,紀某心生悔意,隨後立即撥打報警、急救電話,並如實告知瞭管某飯中有毒。經過救治,管某已康復出院。
據悉,紀某在當日 18 時報警後,在現場等候,後被民警帶回雙鳳派出所,如實供述瞭犯罪事實。案發後,管某對紀某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免於追究紀某的刑事責任。
根據紀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近日,長豐縣法院作出判決,紀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