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相會互不讓 男子用砍刀砸對方玻璃開道

02-28

狹窄的路面兩車相會,年輕氣盛的吉利車主不但不相讓,下車的時候開門碰到迎面開來的車,還從尾箱拿出長砍刀恐嚇對方。2 月 28 日,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新河派出所通報,持刀男子彭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2 月 24 日上午 9 時許,劉先生準備將車停在某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上,這時,迎面開過來一臺吉利車。劉先生回憶,對面來車沒有靠邊,直接停下瞭,他就把自己的車開到可以會車的地方,想等對面車先過去,沒想到吉利車停在他車旁邊就不動瞭,兩車僵持不下。

" 兩車相會,距離很窄,那個司機挺年輕的,突然還開車門,碰到瞭我的車。" 劉先生說,吉利車司機的行為讓他氣不打一處來,就說瞭一句," 你別把我的車刮花瞭。"

" 他說刮花瞭又怎麼樣,我還要砸你的車,然後從車尾箱拿出一把 30cm 左右長的砍刀,沖到我的擋風玻璃砸瞭一下。" 劉先生說,他連忙拿起手機拍照並撥打報警電話,圍觀的人陸續多瞭起來,年輕男子在別人的勸導下開車離開。

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新河派出所刑偵中隊長歐警官介紹,接到報警後,根據報警人提供的信息,新河派出所民警通過調查走訪,迅速將持刀男子彭某傳喚到派出所審查。彭某今年 26 歲,據交代,砍刀是他在市場買來用於防身的,當天兩人會車時發生口角,一氣之下,他才從車尾箱拿出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 "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 規定,開福警方依法對彭某行政拘留五日。

瀟湘晨報記者陳麗安 實習生杜文傑 通訊員張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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