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退伍軍人教召報道(圖片來源:" 聯合新聞網 ")
[ 環球網綜合報道 ]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 10 月 31 日報道,臺灣一名王姓後備軍人收到防務部門的 " 教育召集令 ",卻佯稱自己報到日當天要前往澳門,機票都買好瞭,沒有辦法參加,填寫免除召集申請書、切結書;然而,在報到日當天,王辦理出境,卻在免稅店逛瞭半小時就入境,事後被防務部門承辦人過濾電腦時查出,將他送辦,新北地檢署今天(31 日)依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起訴書稱,31 歲的王姓男子是三軍部隊教育召集的應召員,他收到召集令,今年 5 月 11 日上午 8 時許應該前往新北市淡水區忠莊營區報到,參加為期 5 天的教召;王卻前往新北市後備指揮部,佯稱報到日當天要前往澳門,申請免除該次教召,並立下若教召前免除召集的原因消失,仍應向指定召訓部隊報到的切結書。
然而,王在 5 月 11 日前往桃園機場辦理出境後,隻在免稅店逛瞭半小時又辦理入境,並回到他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經營的飲料店繼續開店上班;新北市後備指揮部承辦人事後以電腦入出境資料過濾申請免除教召的後備軍人,查出王根本沒有去澳門,將他移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王承認罪行,供稱飲料店的店租一個月要 8 萬元(新臺幣),他去教召 5 天的話,很浪費時間,沒有收入會連店租都繳不出來,才會謊稱出境,實在是不得已。檢察官認定王違反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的罪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