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 印度最高法院裁定“被動安樂死”合法

03-13

                            

導讀

當地時間 3 月 9 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贊成無治愈希望的絕癥病人和永久植物人可接受被動安樂死。印度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一個沒有治愈希望的絕癥病人,因 " 不合理的醫療支撐 " 而被迫承受痛苦,將失去尊嚴。

當地時間 3 月 9 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無治愈希望的絕癥病人和永久植物人可接受被動安樂死。這意味著,如果遵循嚴格的指導方針,醫院方面可按病人或其傢屬的意願,停止或不給予病人維持生命的療程。

     所謂 " 被動安樂死 ",是中止維持病人生命的措施,任由病人自行死亡。具體包括:關掉呼吸機、斷開喂食管、不執行延長生命的手術、不提供延長生命的藥物。

     印度法官表示," 有尊嚴地死亡 " 是一項基本人權,法院支持尊重毫無治愈希望的絕癥病人的 " 生前遺囑 ",終止因 " 不合理的醫療支撐 " 而被迫承受的痛苦。

     然而,目前尚存疑的是,法院是否能夠保證 " 生前遺囑 " 是病人自願而非被強迫起草的。

     " 請願者協會 " 一位領導人 Vipul Mudgal 表示:" 在如今這個耗費大量錢財、通過醫療手段維持絕癥病人瀕危生命的時代,此次判決裁定具有裡程碑式的意義。"

     " 安樂死 " 是否應該合法化,至今在全球仍存較大爭議。荷蘭是第一個 " 安樂死 " 合法化的國傢,但荷蘭對 " 安樂死 " 的權利設置瞭最低年限 12 歲。近年來," 安樂死 " 問題在亞洲部分國傢再度引起重視。日本在法律框架下為 " 安樂死 " 留出瞭空間,但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解釋。2017 年 10 月 22 日,韓國保健福祉部稱,從當年 10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將試行《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 ( 也稱《安樂死法》 ) 。在中國," 安樂死 " 並沒有法律許可條件。

     印度高等法院此次裁定 " 被動安樂死 " 合法後,印度將繼荷蘭、比利時、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等之後,成為 " 被動安樂死 " 合法化的國傢。

原文載於《中國青年報》

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 陳婧

微信編輯 郝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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