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日艦攻擊臺漁船 當局忙著“打自己小孩”

03-07

【觀察者網綜合】據臺媒 3 月 7 日報道,臺灣漁船 " 東半球 28 號 " 兼營娛樂漁船於 3、4 日在 " 臺日暫定執法線 " 東側,連續兩天遭日本取締緊追,並發射水炮驅趕。國民黨團昨召開記者會抨擊民進黨當局遇到日本就像軟腳蝦;" 外交部長 " 吳釗燮則在立法院表示,日本確實執法過當,希望往後不要再發生類似情事,否則會傷害臺日友誼。

臺灣 " 外交部長 " 吳釗燮 圖片來自臺媒

報道稱,臺灣海洋大學教授陳荔彤指出,事發地點屬模糊 " 沖突海域 ",日本不能驅趕炮擊," 外交部 "" 娛樂漁船超過臺灣 30 海裡范圍規定 " 的說法," 是打自己小孩的屁股 "!

" 立法院 " 國民黨黨團要求 " 駐日代表 " 謝長廷返臺,向 " 立院 " 報告處理狀況,給臺灣一個交代。書記長李彥秀指出,蔡當局上任後 " 外交政策 " 親美、親日,現在卻落得 " 真心換絕情 ";臺灣漁船在合理經濟海域內行駛,竟遭受攻擊,要求當局應嚴正向日方表達抗議。

由於 " 臺日漁業委員會會議 " 即將展開,李彥秀質疑,日方是否要借此向臺灣 " 下馬威 "?倘若當局未得到日本方面完整說明解釋,形同犧牲漁民權利,日後更可能犧牲臺灣人民所重視的食安問題,開放日本核食進口。

國民黨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曾銘宗強調,漁船是在臺灣經濟海域內行駛,卻遭日本公務船以水炮驅趕,此事涉及 " 主權 " 及 " 漁權 ",臺當局不能再低調、委曲求全," 駐日代表 " 謝長廷應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日方不能再有類似行為出現。" 這還是個當局嗎?"" 藍委 " 蔣乃辛抨擊,蔡當局對日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如同軟腳蝦一般。

報道稱,吳釗燮則表示," 外交部 " 前天中午在臺北和東京同步抗議,呼籲日方不能再執法過當;臺灣漁船雖違反 " 國內法規 ",娛樂漁船不能超出 30 海裡,但尚未到日本的 " 暫定執法線 ",日方就動用緊追權,這跟國際法不符。

據報道,臺灣 " 駐日代表 " 謝長廷則替日方講情,強調臺灣 " 內部也要檢討 ":第一是臺灣漁船是違反 " 國內法規 ";第二點,漁船表示是 " 無害通過 ",但是通過到哪裡,內部須瞭解;第三點娛樂漁船不能捕魚,日方很堅持,認為該船是越界捕魚,現在娛樂魚船常載著海釣客出海捕魚," 內部法規 " 該如如何整合,應先瞭解。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臺灣籍宜蘭海釣船 " 東半球 28 號 "3 月 3 日和 4 日,在蘇澳外海 " 黑水溝 " 釣場遭到日本水產廳漁業取締船噴水、攔截,船上人員還差點被扣押回日本。

這名海釣船業者在臉書上公佈瞭他遭日本取締船驅趕的影片。有臺灣王姓網民指出,當天他們並未進入日本海域,同樣遭到這艘水產廳漁業取締船驅趕,日本水產廳漁業取締船追逐臺籍船舶並非單一事件。

圖自臺媒

高姓釣友也在他的臉書回應,指出 " 黑水溝 " 釣場基本上是宜蘭的漁場,根本不算日本的!" 日本趕人根本是海盜行為!"

據臺媒報道,業者表示,他已經連續兩天遭到日本船艦攔截,事後他低調表示 " 事情過瞭就算瞭 "。他坦言,每次遇到這種情況都隻能立即返航,粗估虧損瞭約 10 萬元新臺幣(約合 21636 人民幣 觀察者網註),是否希望由臺當局出面處理?他無奈表示:不指望瞭。

延伸閱讀:" 臺日漁業協議 "

2013 年 4 月 10 日,臺灣和日本雙方以民間交流協會的名義簽訂瞭 " 臺日漁業協議 "。2012 年日本所謂 " 購島 " 事件引發釣魚島危機後,面對兩岸聯合保釣的態勢,日方主動向臺灣提出舉行新一輪漁業會談,並快速簽約。

雙方協議,在北緯 27 度以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北之間海域,劃設大范圍 " 協議適用海域 ",排除對方法令適用,臺方漁船在該海域內的作業權益獲得確保,而且范圍除臺方主張 " 暫定執法線 " 內海域,並延伸至線外,臺方漁船作業范圍擴大約 1400 平方海浬,約 4530 平方公裡。

該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臺方漁船在 " 協議適用海域 " 內將可安心作業,不受日方公務船幹擾,關於北緯 27 度以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南的臺方 " 暫定執法線 " 內,臺當局仍將繼續維護漁船現行作業環境,保障漁民合法權益。

當時,臺灣 " 漁業署 " 表示,這是漁業談判 17 年來最重大的突破。這也意味著臺灣漁民過去在釣魚島周邊海域作業經常受到日方扣押驅趕的情況,可望大幅改善。不過隨後卻多次發生臺灣漁船被日方扣押驅趕,直接 " 打臉 " 臺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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