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孩子是媽媽的寶,世上隻有媽媽好!下面要說的這位 "" 媽媽 " 可就不一樣瞭 ......
微友爆料:2017 年 9 月 19 日傍晚在蚌埠張公山公園南門一位 " 疑似 " 媽媽不停的打罵孩子,一邊打還一邊說著什麼,被打孩子隻能一聲不吭。
視頻截圖
據微友現場瞭解,這位 " 媽媽 " 之所以打罵孩子,因為孩子不慎把其手機弄丟瞭,在打孩子的過程中,嘴裡還不斷地講:如果手機找不到瞭,就天天把你帶到這裡打。看到這裡微友不僅感嘆:" 這手機是你的命嗎?" 天下哪有這樣的 " 媽媽 "......
從微友拍來的視頻中可以看出,這位媽媽因小孩子給手機弄丟瞭怒火沖天!不僅用手打小孩子,連腳都用上瞭 ......
連打帶踢的,孩子你能承受的住嗎?
有微友吐槽講:如果沒有耐心、責任心去撫養孩子,好好愛護孩子,就不要生孩子,因為你不能給孩子很好的生活環境和愛護,那麼對孩子來說,你就是負擔,所以在生孩子之前就要做好一切的心理準備,現在很多年輕媽媽的火爆脾氣真的是要嚇死人瞭。
視頻截圖
在網絡普及的時代,手機成為我們溝通交流及獲取信息不可少的必備品,但是因為手機而出現的孩子與傢長之間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也層出不窮,前不久幾則新聞媽媽因為玩手機,孩子溺亡完全不知,爺爺奶奶不讓玩手機孩子持刀相向,還有就是因為玩手機孩子遭碾壓等等 ......
網絡配圖
手機是我們必需的,但不是主要的,對於孩子玩手機傢長還是需要耐心地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勿讓孩子沉迷其中 ......
視頻截圖
手機丟瞭可以重新購置,但是小孩子受傷的心靈卻需要時間來安撫!媽媽的行為會影響孩子的一生!!!母愛為什麼偉大?不僅僅是因為十月懷胎的辛苦 ......
接到這樣的爆料挺讓人心酸的,小孩子的行為不都是做父母的影響的嗎?那麼小孩子懂什麼呢?關於張公山公園南門廣場小孩子弄丟手機遭媽媽毒打你們怎麼看?歡迎文章右下角參與評論!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
兒童受國傢保護,禁止虐待兒童,並且在刑法當中規定瞭虐待罪,對兒童實施虐待的行為情節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時作出刑事處罰。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關於虐待罪的規定是:虐待傢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