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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期】
七夕秀恩愛發出 8888 微信紅包,昨天分手瞭能否要回?
律師觀點:如屬於好意施惠行為,可不退
重點審查微信轉款是民間借貸還是戀愛期間的贈與
剛剛過去的七夕節,很多人都在微信朋友圈裡秀恩愛,"520"、"1314"、"88888" 等寓意表達愛意。
" 七夕那天我發瞭 8888 給女友,但就在昨天鬧到瞭分手的地步,這筆微信紅包能否要回?"95 後小陳是個 IT 男,他自認為不屬於浪漫的人,但在這一天為瞭表達愛意,發出這一大紅包。
小陳說,找鬧到分手這一地步時,女友不肯把這個紅包發回來,認為這是當時恩愛時的男方表達形式,即便是現在分手瞭,也不會退回。
" 這是我發微信紅包最多的一次,心有不甘。"
【葉記】走訪身邊年輕朋友發現,對於恩愛的戀人們來說,每天都是情人節,但凡有節假日都找理由發紅包秀恩愛,而一旦矛盾發生,甚至分手後就開始索要微信發出的紅包。
那麼,從微信裡發出的紅包,能否要回呢?
" 為瞭微信紅包,還有昔日的男女朋友鬧至法院的案例呢!" 江西久保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邵佳告訴【葉記】,熱戀時期的情侶們山盟海誓,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美好的東西給對方,但分手後,在戀愛期間發出去的微信紅包開始讓他們反目。
邵佳律師說,若戀人分手後,一方將對方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在戀愛期間給付的金錢。一般會有以下兩種結果:一、法院會以民事主體之間僅以娛樂或增進私人感情為目的,通過微信、QQ 等網絡交流工具互相之間發送紅包的行為屬於好意施惠行為,好意施惠行為並不屬於法律行為,不在法律調整范圍之內為由,對微信紅包的問題不作處理。二、若法院對微信紅包的問題進行處理,則法院會重點審查微信轉款行為是屬於民間借貸還是戀愛期間的贈與。
律師認為,若男女雙方無債權債務關系,一方發出的微信紅包金額又比較特殊,多含有 "520、6、8、9" 等吉祥數字。根據社會生活經驗,可以推知一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祝福而非借款。一方向另一方贈予金錢,且無其他意思表示,該以微信發紅包方式贈予金錢的行為屬於無條件的贈予。若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麼該贈予有效且不屬於可撤銷的情形。
在這期間,【葉記】還查詢發現,江西有多起類似案例,一方起訴另外一方的彩禮錢當中,包括瞭恩愛時發出微信紅包,繼而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
" 微信紅包或微信轉賬,是男女朋友在戀愛中表達情意的行為,與婚約的締結與否並無直接關系,不屬於彩禮范疇。"【葉記】發現,法院給出的理由是,彩禮系當事人一方以結婚為目的支付給另一方的錢物,如婚姻關系不能締結,給付方有權請求返還。而轉賬金額為 "520"、"1314"、"88888" 等寓意表達愛意,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贈與財產的行為是以結婚為條件的,則屬於戀愛期間的一般贈與,不屬於彩禮,給付方不能要求返還。
律師解讀認為,從法律角度講,贈送彩禮是一種贈與行為,但這種贈與行為並非是無償轉移財產權,而是附條件的贈與,隻有在贈與所附條件生效時才成就。彩禮贈與得以生效的附加條件,實際上就是將來婚約得到履行而正式結婚;而—旦婚約解除,那麼贈與合同效力就歸於消滅,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然解除,贈與財產就應當恢復到訂立婚約前的狀態,即返還給贈與人。
但微信紅包或轉賬卻不同,若戀愛期間以微信發紅包的方式表示愛意,分手後這些錢財是難以要回的。因為戀愛關系的性質屬於社交關系,而非法律關系,通常情況下不能要回。除非受贈人有《合同法》第 192 條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即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贈送時明確表示是按照習俗給付的結婚彩禮,贈與人才可以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