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的苦惱不止現代人有,宋朝早就“限購”瞭

10-08

智谷君語:

宋朝是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發展的頂峰,宋人對市場機制很熟悉。在這樣一個社會,宋朝首都開封府也遇到瞭如今 " 北上深 " 高房價之難題,京師許多高官也買不起房。但即便是市場經濟,宋政府也不敢任由房價猛漲," 限購 "、" 鼓勵租房 " 等政策早已有之。讓我們回到千年前,看看宋人如何找到 " 容身之所 "。

歷史上,房地產市場最活躍的時代,非兩宋莫屬。當時的房地產換手率極高:" 貧富無定勢,田宅無定主。" 為滿足頻繁的房地產交易,宋朝城市滿大街都是房地產中介,叫做 " 莊宅牙人 "。

為什麼宋朝的房地產市場這麼活躍?不必奇怪,宋代商品經濟發達,城市化方興未艾,人口流動頻繁,跟今天的趨勢一樣,宋人發跡後也喜歡往大城市擠。南宋的洪邁觀察到——

" 士大夫發跡壟畝,貴為公卿,謂父祖舊廬為不可居,而更新其宅者多矣 …… 自村疃而遷於邑,自邑而遷於郡者亦多矣 "。一個人從農村搬到城市,首先必須解決的就是棲身之所,或購房或租房,催生瞭一個火爆的房地產市場。

據包偉民的估算,北宋後期,汴京市區的人口密度約為 12000-13000 人 / 平方公裡(單位下同);南宋淳祐年間,臨安府市區內的人口密度約為 21000,咸淳年間,甚至可能達到 35000。今天紐約、倫敦、巴黎、香港的人口密度大致在 8500 以下,東京與廣州市區的人口密度為 13000,北京約為 14000。換言之,宋代特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居然超過瞭今天的國際大都市。

如此之高的城市人口密度,勢必導致大城市的商品房供不應求,房屋的銷售價與租賃價越推越高。北宋前期,汴京的一套豪宅少說也要上萬貫,一戶普通人傢的住房,叫價 1300 貫;而到瞭北宋末,京師豪宅的價格更是狂漲至數十萬貫,以購買力折算成人民幣,少說也得 5000 萬元以上。

難怪宋人要感慨說," 重城之中,雙闕之下,尺地寸土,與金同價,非熏戚世傢,居無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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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族

由於首都房價太高,宋政府又沒有為所有京官提供官邸,所以許多宋朝官員都買不起京師的房子,隻好當瞭 " 租房一族 ",有北宋名臣韓琦的話為證:" 自來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者,比比皆是。"

歐陽修官至 " 知諫院兼判登聞鼓院 ",相當於上議院議長兼國傢直訴法院院長,還是隻能在開封租房子住,而且房子非常簡陋,他曾寫詩發牢騷:" 鄰註湧溝竇,街流溢庭除。出門愁浩渺,閉戶恐為瀦。"

當過禦史中丞(相當於下議院議長)的蘇轍,也買不起房子,一直住在出租屋。他的朋友李廌喬遷新宅,蘇轍寫詩相賀,同時也表達瞭他的 " 羨慕嫉妒恨 ":" 我年七十無住宅,斤斧登登亂朝夕。兒孫期我八十年,宅成可作十年客。人壽八十知已難,從今未死且磐桓。不如君傢得眾力,咄嗟便瞭三十間。"

直到晚年,蘇轍才在二線城市許州蓋瞭三間新房,喜難自禁,又寫瞭一首詩:" 平生未有三間屋,今歲初成百步廊。欲趁閑年就新宅,不辭暑月臥斜陽。"

蘇轍

在那個時代,連宰相都要租房子。祝朱熹考證說:" 且如祖宗朝,百官都無屋住,雖宰執亦是賃屋。" 宋真宗時的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楊礪,租住在陋巷," 僦舍委巷中 ",他去世時,宋真宗冒雨前往祭拜,發現巷子狹窄,連馬車都進不瞭," 步至其第,嗟憫久之 "。

直到宋神宗時,朝廷才撥款在皇城右掖門之前修建瞭一批官邸。這批官邸,隻有副國級以上的宰相、參知政事、樞密使等官員才有資格入住。部長以下的官員,還是 " 僦舍而居 "。

02

開發商

由於租房需求旺盛,宋朝城市的租賃市場一直很火爆,要是在宋朝大城市擁有一套像樣的房產出租,基本上就衣食無憂瞭,司馬光做過一個估算:" 十口之傢,歲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錢十五貫,足供日用。"

每個月 15 貫的租金收入還算是少的。南宋時,建康府(今南京)的 " 有房廊之傢,少者日掠錢三二十千 ",每天收到的房租至少有二三十貫。因此,宋朝的有錢人傢,幾乎都熱衷於投資房地產(另一個投資熱點是放貸業)。現在的房地產開發商基本上都是蓋房子出售,宋代的開發商則是蓋房子出租。

有些貪婪的官員,違規經營房地產業,如徽宗朝的宰相何執中," 廣殖貲產,邸店之多,甲於京師 "," 日掠百二十貫房錢 ",每日租金收入有 120 貫,月入 3600 貫,是宰相月俸的 8 倍。北宋 " 六賊 " 之一的朱勔更厲害," 田園第宅富擬王室,房緡日掠數百貫 "。

但最具商業頭腦的開發商還得算真宗朝的宰相丁謂。他在汴京冰櫃街購置瞭一塊地皮,冰櫃街地勢低窪,經常積水,同僚都笑他傻。其實丁謂很聰明,他在宅基地附近開鑿瞭一個大水池,既可將積水蓄於一處,挖出來的泥土又可以用來墊高地基。然後又修建瞭一座橋,再向朝廷奏請開辟保康門為通衢,很快冰櫃街便成瞭汴京的繁華地段,地價與房價都蹭蹭往上漲。而丁謂的房子恰好處於商圈的要害位置," 據要會矣 "。

宋朝政府是歷代少見的商業驅動型政府,眼看著房地產市場如此有利可圖,也積極投身進去,在都城與各州設立 " 店宅務 ",專門經營官地與公屋的租賃。天禧元年(1017 年),汴京店宅務轄下有 23300 間公租屋;天聖三年(1025 年),京師公租屋的數目又增加到 26100 間。

宋政府設 " 店宅務 " 經營公租屋,目的有三:

一是分割房屋租賃市場的利潤,以增加財政收入。

二是將公租屋的租金設為專項基金,用於維持當地的公益事業。

三是為城市的中低收入者提供基本住房。

相對於私人放租的高檔房屋," 店宅務 " 的房租比較低廉,天禧元年開封府一間公租屋,每月租金約為 500 文;到瞭天聖三年,在物價略有上漲的情況下,租金反而降為每間每月 430 文。當時一名擺攤做小買賣的城市底層人,月收入約有 3000 文,每月四五百文錢的房租,還是負擔得起的。

03

房市調控

房子不僅是開發商與政府的搖錢樹,更是居民生存於社會必不可少的容身之所,因此,宋政府也不敢放任房價一再飆升,動用行政手段幹預市場是少不瞭的。

今人見識到的 " 限購 " 政策,其實宋朝政府已經在使用瞭。宋真宗咸平年間,朝廷申明一條禁約:" 禁內外臣市官田宅。" 即不準中央及地方官員購買政府出讓的公屋,希望將申購公屋的機會留給一般平民。

宋仁宗天聖七年,宋政府又出臺 " 第二套房限購 " 政策:" 詔現任近臣除所居外,無得於京師置屋。" 現任高官除瞭正在居住的房產之外,禁止在京師購置第二套房。

由於兩宋時期大城市的房屋自住率不高," 租房族 " 數目龐大,宋政府將房市調控的重點放在房屋租賃價格上,時常發佈法令蠲免或減免房租,如大中祥符五年(1012 年)正月," 詔:以雪寒,店宅務賃屋者,免僦錢三日 "。

不過,有時候,宋政府也會要求私人出租的房屋與公屋一起減免租金,如北宋至和元年(1054 年)二月,仁宗 " 詔天下州縣自今遇大雨雪,委長吏詳酌放官私房錢三日,歲毋得過三次 "。但是,這裡的 " 度 " 需要政府把握好,否則勢必受到業主的抵制、市場的報復。

南宋末有一位叫做胡太初的官員,就對政府頻繁放免房租的做法提出非議:" 不知僦金既已折閱,誰肯以屋予人?積至塌壞傾摧,不復整葺,而民益無屋可居矣。是蓋不知貧富相資之義者也。"

意思是說,官府老是要求業主將租金打折,那今後誰還願意將房屋租給別人居住?就算租出去,房屋壞瞭,業主也必不願意掏錢修葺,最後租戶將 " 無屋可居 "。官府的做法看似是恤民,其實是不知道 " 貧富相資 " 的道理。

宋朝畢竟是商品經濟很發達的時代,人們對市場的定價機制並不陌生,如葉適認為," 開闔、斂散、輕重之權不一出於上,而富人大賈分而有之,不知其幾千百年也,而遽奪之,可乎?"

對富人的財產權,宋人也明確提出要給予保護,如蘇轍痛罵王安石:" 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貧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平民,不知其不可也。" 所以才有明白人站出來非議政府的減租政策,強調 " 貧富相資 " 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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