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5 個晝夜的艱苦偵查,2017 年 7 月 7 日,涇縣公安局 "7.2" 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從上海市押解回涇縣,"7.2" 持刀強奸、搶劫案成功告破。
2017 年 7 月 2 日 12 時許,受害人紀某 ( 女,24 歲,浙江省溫州市人 ) 到涇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稱:其被人搶走瞭 11000 餘元現金。 瞭解得知,7 月 2 日凌晨 2 時許犯罪嫌疑人通過微信邀約紀某雙方談好以 500 元價格外出 " 車震 ",待紀某上車後該男子用膠帶捆綁住其雙手持刀威脅紀某對紀某實施強奸後又向紀索要現金,搶走紀某手機並索要密碼,從紀某微信、支付寶內轉走 11000 餘元現金。案發後,犯罪嫌疑人逃走。
接到報警後,涇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 "7.2" 專案組,抽調精幹力量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根據調查走訪、視頻追蹤和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鎖定胡某某 ( 男,19 歲,涇縣蔡村鎮人 ) 有重大作案嫌疑。進一步調查發現,胡某某可能逃往上海市。專案組民警立即趕赴上海市實施抓捕。
在上海市刑偵總隊及黃浦公安分局的大力協助下,經過一天一夜的蹲點守候,7 月 6 日 17 時許,專案組民警在上海市黃浦區一賓館內將欲再次出逃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成功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如實交代瞭自己因手頭拮據而產生歹念,於 7 月 2 日凌晨在其車中持刀強奸、搶劫紀某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