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 9 月 22 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一項損害裁決,遭到瞭全球眾多光伏下遊企業的強烈反對。
這項裁決被稱為 "201" 調查,是針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光伏電池(含組件),發起的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
裁決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下一步將研究對進口產品采取限制措施。
擾亂企業海外產能佈局
早在今年 7 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佈公告稱,應美國光伏企業 Suniva 公司申請,對所有進口至美國的晶矽光伏電池(含組件)發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調查,也就是所謂的 "201" 調查。
然而,"201" 調查不同於一般的反傾銷法規,是針對所有國傢光伏產品的進口,具有任意性。
對此,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 23 日發表談話,指出:
美國調查機關不顧其他國傢、國內各州政府及眾多光伏下遊企業的強烈反對,也罔顧近年來對光伏產品多次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已為其國內產業提供足夠保護的客觀事實,堅持認定進口光伏產品嚴重損害國內產業,不僅增加瞭光伏產品全球正常貿易的不確定性,也無助於美國內光伏產業整體健康、均衡發展。
商務部研究院區域經濟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張建平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采訪時表示,"201" 調查對企業的影響取決於最終認定的涉案金額。
江蘇揚州一傢光伏企業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由於歐美頻繁對國內光伏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國內眾多光伏企業紛紛在越南、泰國、印尼等東南亞國傢建廠,通過這些國傢向美國輸出產品。" 如果美國啟動‘ 201 ’調查,我認為會影響到企業在海外的產能佈局,勢必會對中國光伏企業造成嚴重影響。"
張建平表示,中方企業在整個 "201" 調查環節中處於被動的局面。" 我國政府和行業協會、企業要跟美國談判,根據 WTO 的規則解決問題。由於‘ 201 ’調查不是針對某一個國傢,而是整個行業。因此它的殺傷力要比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大得多,而且隨意性更強。"
據不完全統計,近一月來,國內光伏企業如天合光能、協鑫集成、阿特斯等 19 傢企業先後發表瞭堅決抵制美國啟動 "201" 調查的聲明,表示應對美國調查將會耗費中國光伏企業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貿易摩擦的領域和范圍進一步擴大,會阻礙整個光伏產業的發展。
王賀軍在 23 日的回應中也強調,光伏產品自由流動有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改善全球氣候。在該領域維護自由貿易是各國的共同責任,也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希望美調查機關嚴格遵循世貿組織相關規定,慎用貿易限制措施。
盡管有行業人士透露,美方最終的裁決結果將對所有非美國生產的光伏商品帶來不利影響,而中國廠商更可能成為重災區之一,但現實卻是,經過幾次 " 雙反 " 之後,我國對歐美光伏產品出口大幅下降,僅在 2017 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組件出口額同比就下降 96.6%。
上半年對美出口占比不足 1%
近年來,我國光伏出口企業在歐美市場可謂頻頻 " 中招 ",由於美國、歐洲多次對光伏企業發起貿易救濟調查,已經在數據層面形成直觀的體現。
據王勃華介紹,2017 年 1~6 月,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繼續下降,降幅大約為 11.5%。在出口佈局上,日本、美國、歐洲等成熟市場,尤其是美國和歐洲市場,下降幅度較大。與此同時,一些新興市場雖然增長較快,但體量總體上並不算大。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發佈的《2017 年光伏行業年度分析報告》顯示,我國出口至美國的光伏產品自 2016 年 9 月起驟減,去年全年出口金額下降 20.33%,為 14.27 億美元。而據海關統計,2017 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出口占光伏出口總量的比重不到 1%。
中國機電商會太陽能光伏分會秘書長張森也表示,從今年 1 月份開始,我國對美國的光伏出口幾乎陷入停滯。
" 經美國‘雙反’幾次復審之後,中企對美出口稅率高達 30% 左右,再加上成本、售價、運費等方面的綜合影響,基本沒有利潤可言。因此,目前除瞭個別少量的高價訂單以外,中國內地企業對美國光伏出口近乎於無。" 張森說。
面對比普通 " 雙反 " 更具威脅的 "201" 調查,張建平建議要及時關註美國法規,增強應訴能力。企業間要相互聯合,整合有利資料,利用合理法規,集中力量共同應對:
"201" 調查作出裁決之後,美方會具體研究對進口產品采取什麼樣的限制措施。對涉案金額不高的企業可以開辟新興市場,而涉案金額較大的企業,一定要積極應訴,爭取低關稅配額。
每經記者 張懷水
每經編輯 陳旭 湯亞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