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相親途中被逼著和對象領證 拒絕後被甩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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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女子相親途中被媒人逼著和對象領證,一口拒絕後被甩高速

楚天都市報 9 月 28 日訊(記者陳詠 通訊員付學夫) 9 月 27 日,來自湖北孝感的蔡女士在相親途中與媒人發生分岐,媒人一怒之下,竟把她趕下瞭車,丟在瞭高速路上。湖北高警孝感大隊接到蔡女士的求助電話後,為其提供瞭車費,助她安全回傢。

9 月 27 日 16 時 10 分許,湖北高警孝感大隊接到一女士的報警稱:" 自己被別人趕下瞭車,被丟在瞭京港澳高速孝昌段,現獨自一人、身無分文,在高速公路上行走。"30 分鐘後,路面巡邏民警發現一名白衣女子手提一個紅色袋子,在應急車道內行走。經詢問,該白衣女子就是剛剛報警求助的蔡女士。

經民警詢問得知,該女子姓蔡,孝昌人。因離婚多年未嫁,經媒人介紹,此前在仙桃相瞭一次親,還一起生活瞭幾天,但蔡女士一直表態不願意和相親的對象結婚。此次媒人開車來孝昌接她,要她到仙桃與相親對象再相處一段時間。

當車輛途經京港澳高速孝昌段時,媒人在車內提出,要其到瞭仙桃就與相親對象去領結婚證,卻遭蔡女士一口拒絕,稱不想外嫁。蔡女士此言一出,媒人怒言相對,稱她不講良心,為瞭她相親的事,自己花瞭不少錢,竟還不領情,一怒之下把蔡女士趕下瞭車,丟在瞭高速公路上,便出現文中開頭的一幕。

蔡女士說,此前她也是因為外嫁到安徽等原因,才造成瞭離婚。蔡女士向民警表示這次不願意外嫁到仙桃,所以才遲遲不跟媒人表態。

民警在查看瞭蔡女士戶口本上的傢庭地址後,確定蔡女士的傢離孝昌收費站隻有十幾公裡的路時,便用警車把她送到瞭孝昌收費站,同時還為她出瞭 20 元的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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