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電廠事故 25 人被立案偵查

09-22

正義網北京 9 月 22 日電 記者今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 , 檢察機關在介入江西豐城發電廠 "11 · 24" 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中 , 依法對 25 名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 並采取瞭相關強制措施。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7 時 33 分許 , 位於豐城市石上村的江西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在建 7 號冷卻塔筒壁頂部施工中發生一起特別重大坍塌事故 , 造成 73 人死亡 ,2 人受傷 , 直接經濟損失 10197.2 萬元。

事故發生後 , 最高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 " 盡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訓、嚴肅追究責任 " 的重要指示精神 , 及時組織反貪污賄賂總局二局介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 , 組織江西省和宜春市檢察機關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 , 在國務院調查組的支持配合下 , 立足檢察職能 , 迅速有序開展偵查工作。

檢察機關專案組在最高檢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 , 加強與國務院調查組的協調配合 , 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 堅持嚴格依法辦案 , 以事實為依據 , 以法律為準繩 , 區分罪與非罪界限 , 依法查清工程項目建設中監管部門存在的嚴重失職瀆職問題。經調查 , 事故暴露出部分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 , 有的人忽視安全生產工作 , 對企業長期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不予以查處 ; 有的人違規違法招投標 , 甚至違法趕工期 , 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 有的人甚至貪污、私分國有資產等問題。

截至目前 , 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豐電三期擴建工程原總指揮鄧勇超 ( 副廳級 ) 、國傢能源局華中監管局電力安全監管處原處長張志祥、電力工程質量總站監督處原負責人白洪海、豐電三期擴建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原站長楊飛雲、豐城市工信委原主任塗愛平等 25 人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立案偵查 , 並采取瞭強制措施。同時 , 檢察機關還對公安機關查辦的 25 名涉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等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 , 檢察機關將依法加速推進相關案件查辦工作 , 確保辦案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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