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部電視劇,劇情是這樣的 ...
一對夫妻在一起生活瞭幾十年,孩子都老大不小的瞭。可有一天,女人突然發現,丈夫跟別的女人結婚瞭 ...... 而正當她準備控告丈夫時,卻發現,其實自己才是個第三者。
估計很多人對於電視劇編劇的腦洞十分佩服,可這樣的劇情在現實生活中還真有!
傢住揚州甘泉鎮的曹大姐 19 歲就跟朱師傅結瞭婚,他們在一起生活瞭 22 年,孩子今年也 21 歲瞭,可前幾天她發現,朱師傅卻和別的女人結婚瞭。
前幾年曹大姐和朱師傅鬧瞭別扭,曹大姐就搬出瞭她和朱師傅共同居住的地方,到外面租房子住。但是有次她回傢,卻發現傢裡有瞭另一個女人,而且更離譜的是,她發現這個女人居然和自己的丈夫已經結婚瞭。
這樣的事情猶如晴天霹靂,讓曹大姐既氣憤又難過。曹大姐每每想到自己的丈夫和他的 " 另一個妻子 " 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就越發慪氣,明明自己才是這個傢的女主人,怎麼現在反過來,自己卻要離開呢?
曹大姐的這段婚姻還要從 1996 年說起,曹大姐當時 19 歲,她認識瞭老婆剛剛去世的朱師傅,兩個人覺得對方都還不錯就一起生活瞭。第二年她和朱師傅生下瞭女兒露露,一個看似美滿的三口之傢建立瞭。曹大姐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華都給瞭朱師傅,現在卻成為瞭一個多餘的人,竟然還要被趕出傢門!?
她認為朱師傅並沒有跟自己解除關系,現在卻又跟別人結婚瞭,應該構成重婚。現在分手也不是不行,但需要得到一定的補償。不過由於兩個人的分歧太大,一直沒有結果。
記者瞭解到,原來曹大姐和朱師傅一直沒有領結婚證。曹大姐認為,她和朱師傅在一起生活這麼多年,而且也有瞭孩子,覺得結婚證就是一個證明而已,她不在意,可其實這就是麻煩的根源。
律師介紹,我國在 1994 年之前是承認同居婚姻關系的,但是曹大姐和朱師傅是在 1996 年開始同居生活,所以他們在法律上並非夫妻關系。他們所生的孩子是非婚生子,但是與婚生子享受同等權利,也就是說曹大姐和朱師傅是孩子的父母,但他們兩個人並不是夫妻 。
律師的一番話讓曹大姐大跌眼鏡,原來自己和朱師傅一起生活瞭這麼多年,卻淪為所有女人都既恨又怕的第三者! 既然不是夫妻關系,自然曹大姐就無權幹預朱師傅的婚姻自由,也不存在重婚一說,並且曹大姐和朱師傅同居期間買的房子,可能也與她無關!
這讓曹大姐悔不當初,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容不得有半點馬虎!但是這種情況下,曹大姐是否能向朱師傅索要補償呢?
為瞭瞭解朱師傅的態度,調解員陪同曹大姐來到瞭朱師傅傢,可朱師傅不在傢,隻見到瞭他的父親老朱。老朱也是這兩天才知道兒子結婚的事,他認為曹大姐和兒子既然沒有感情,就沒有必要生活在一起瞭。雖然甘泉的房子房產證上是兒子的名字,但當時都是他付的房款,他才有決定權。曹大姐提出自己和朱師傅都凈身出戶,房子留給女兒,老朱不同意這個方案。
就在調解員準備給雙方做調解的時候,朱師傅突然回來瞭。朱師傅不願意面對我們的鏡頭,他帶著父親老朱騎上電動車離開瞭。看到朱傢這樣的態度,曹大姐感到很無奈,調解員最後隻好通過電話跟朱師傅溝通。最後,朱師傅作出瞭讓步,考慮給曹大姐一些經濟補償,曹大姐也同意瞭朱師傅和他的妻子居住在甘泉的那所房子裡。
然而就在調解員準備給雙方擬定協議時,電話那頭傳來瞭朱師傅新婚妻子小范的聲音。小范說,她堅決不同意朱師傅給曹大姐三萬元補償 ...... 在新婚妻子的反對下,朱師傅掛斷瞭電話,這次調解宣告失敗。
調解員表示,曹大姐所謂的夫妻關系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是因為她不懂法造成的。不過,做人做事在講法的同時也要在意情理,22 年的相愛相守,最後換來的是一無所有,相信無論是誰,都會有所非議。
(編輯 魏如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