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歲搶劫入獄 10 年 男子出獄 10 個月再次搶劫

08-20

(賈某被抓獲時,還穿著作案時所穿的衣服。警方供圖)

14 歲組團搶劫,拿刀把人刺成重傷;10 年後出獄重操舊業 …… 本溪豎井派出所經過 8 天偵查,成功將一周內 3 次尾隨婦女搶劫的嫌疑人賈某抓獲。

1992 年出生的賈某自父母離異後就沒瞭心思上學,雖然背著書包進瞭初中校門,卻總是逃學曠課混跡在網吧遊戲廳。可父親也是靠打工維持傢庭生活,哪有錢給他上網打遊戲呢。

14 歲的賈某就想到瞭搶。

2006 年 12 月 26 日半夜,賈某夥同邵某某在本溪市高級中學附近堵住瞭一名 15 歲學生,一番恐嚇毆打,翻兜搶走瞭一部摩托羅拉手機。

第一次嘗到甜頭,賈某迷上瞭搶劫,轉過年來又頻頻作案。

2007 年 1 月 5 日 6 時許,經過預謀,他夥同李某、楊某某溜到本溪平山區實驗二小附近堵住瞭被害人於某,一頓拳打腳踢索要錢物。

18 歲的於某一看幾個人比自己還小,沒服氣奮起反抗。

賈某、楊某某就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刺向於某,造成於某肺破裂、左肺下葉動脈破裂重傷及肋骨骨折等輕傷。

因為於某反抗沒搶成,逃跑後,當晚 9 時許賈某和李某又在本溪平山區新欣街附近堵住瞭 16 歲的被害人張某,持刀威脅、拳打腳踢搶走一部手機,又用刀紮在張某後背造成血氣胸輕傷。

2007 年 1 月 11 日晚,賈某又糾集邊某某、袁某某連續尾隨婦女搶劫,搶走 41 歲的宋某某手機一部、現金 130 元,搶走 50 歲的劉某某手機一部、現金 6 元。

案發後,賈某等被警方抓獲,經本溪市平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賈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並處罰金 3 萬元。

在海城少管所服刑 10 年後,2016 年 9 月,賈某出獄。

豎井派出所吳塑告訴記者,出獄後賈某先後到大連、北京等地打工,打工期間倒是聽老師,沒出什麼亂子。

2017 年 5 月,賈某回到本溪,傢裡出錢讓他 " 學個車票 "。

因為傢裡條件所限,能拿出這筆錢已經不容易瞭,而賈某又少不瞭消費,打工攢的幾個錢花光後,他又想到瞭搶劫。

7 月 26 日、27 日連續兩天晚上,賈某在本溪豎井地區尾隨單身婦女,到僻靜處後勒住脖子,威脅對方 " 不拿錢就捅死你 " 行搶。

兩次得手後,8 月 1 日晚,賈某再次作案。

警方介紹,3 次作案賈某搶得 3 部手機和 800 多元現金。

接到報案後,豎井派出所迅速展開偵破,因賈某反偵查能力較強,都是選擇在人少、監控少的路段作案,沒有目擊者、監控視頻也少得可憐。

然而,警方還是利用這些視頻找到賈某的蹤跡,並鎖定瞭其身份和住址。

8 月 3 日晚 8 時許,在賈某父親傢樓下蹲守瞭一天的民警終於看到賈某從樓洞口走出," 還穿著作案時穿的衣服 ",民警當即將其包圍擒獲。

經訊問,賈某對自己 3 次尾隨婦女搶劫供認不諱。他說,自己之所以選擇婦女作案是因為 " 我想過,跟女的要錢很容易,要就能給,第一起就是這麼搶的,比較好要錢,比較好欺負 ……"

現賈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遼沈晚報 · ZAKER 沈陽 記者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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